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4日我局拟对《四川气象监测预警“防风险、补短板”项目(天全)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
传真:0835-*
通讯地址: (略) 雨城 (略) 377号
一、项目名称:四川气象监测预警“防风险、补短板”项目(天全)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全县
三、建设单位:天全县气象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中邑 (略)
五、天全县气象 (略) 天全县城厢镇军城社区大岗山上实施四川气象监测预警“防风险、补短板”项目(天全),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依托气象局现有的气象观测站项目,在其场地范围内建设X波段双偏振雷达方舱站一座。项目占地面积约325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4.*元,占总投资的0.72%,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 主体工程:新建1座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方舱站,方舱大小为6.058m×2.438m×2.475m(包括雷达设备及配套软件)。雷达系统工作频率为9300MHz~9500MHz,选定频点为9464MHz,脉冲峰值功率80.5kW,天线增益44.4dBi,系统水平发射损耗为5.41dB,系统垂直发射损耗为5.18dB,发射脉冲宽度0.5μs(±0.1μs)、1.0μs(±0.1μs),脉冲重复频率500Hz~2000Hz,水平波束宽度为≤1°、垂直方向波束宽度为≤1°,工作时仰角最小0.5°,最大90°。
2. 公辅工程:供电( (略) 政供电系统,配备一套不间断电源UPS;雷达方舱预留发电机舱大小1.6m×0.78m×0.98m,预留油箱舱大小0.8m×0.4m×0.4m,可配备柴油发电机和约120升油箱);消防(配置手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各2具)。
3. 环保工程:包括雷达系统自备断电自保护系统;设置电磁辐射标识警示牌、围栏等。
4. 临时工程:新建一条长约85米,宽约3.5米的施工便道。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根据报告表调查,本项目依托现有的气象观测站项目进行建设,场地已进行平整并进行水泥硬化。项目雷达方舱通过施工临时便道运送场地内并起吊安装到定点浇筑的支柱。本项目安装均在既有场地内进行,施工期对周边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等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遗留的垃圾和废弃物,采用当地常见树种、灌草等对施工便道区域进行绿化恢复。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及相关要求,本项目按雷达系统工作频率9464 MHz进行计算,将雷达辐射方向划分为近场区和远场区,其中:近场区为距离天线0~360米(0m≤r<360m)的区域,远场区为距离天线360米以外的区域。 严格控制天线扫描仰角,本项目管状波束不朝向地面,最小仰角为+0.5°,其地面主要受管状波束偏轴方向的电磁环境影响。报告表预测表明,近场区偏轴向方向瞬时峰值功率密度最大值为*.09W/m2,不满足252W/m2的管理限值;近场区偏轴向方向平均功率密度最大值为22.64W/m2,不满足0.25W/m2的管理限值,本项目将近场区划定为电磁环境影响控制区,该控制区范围内目前无住宅、学校、医院、幼儿园、办公楼、工矿企业等电磁环境保护目标,新建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1.7米(以天线地面投影点(海拔高度1338米)为水平面,即新建建筑物顶部海拔高度不得超过1339.7米),将远场区360~480米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远场区电磁环境影响控制区,该控制区范围内新建建筑物顶部海拔高度不得超过1329.6米。同时,建设单位应主动向雷达站所在地的规划部门备案站址、雷达基本参数以及电磁环境影响控制范围,以便规划部门对雷达站周边新建建筑物进行控制。 报告表预测表明,评价范围内远场区轴向的平均功率密度的达标距离为480米,超过该距离的平均功率密度满足评价标准0.25W/m2;远场区轴向的峰值功率密度的达标距离为480米,超过该距离的峰值功率密度满足评价标准252W/m2。远场区偏轴向方向的功率密度以及各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功率密度均满足功率密度平均值0.25W/m2、瞬时峰值252W/m2的管理限值要求。 此外,雷达方舱正下方的建筑物按规范进行电磁屏蔽;改进发射机屏蔽接地效果,电缆进出端将金属外部构件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站区四周设置2.4米高围墙 (略) 或电子围栏,站内安装24小时监控系统。加强雷达站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发射机和天线按报告提出的参数运行,建设单位需对雷达方舱所在区域进行控制,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雷达方舱场地范围,同时,雷达方舱及场地出入门的钥匙由专人管理。在电磁环境影响控制区边界张贴告示牌等措施,减少人员停留时间。 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运行时会产生少量烟气,经自带的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主要由空调和转台电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布置声源位置;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空调等设备安装减振器,管道连接处采用软连接)等措施以控制站内设备运行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日常巡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蓄电池交由有相应回收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废机油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在项目区内储存。 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电磁环境风险:正确设立雷达天线最低仰角(≥+0.5°),定期对雷达发射设备及系统进行维护,确保雷达的安全运行;设立雷达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并设立专人进行管理,防止非相关人员进入雷达工作机房。 柴油发电机环境分析:定期进行巡检防止机油泄漏,禁止暂存其它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及易腐蚀等危化品),并设立防火报警装置。 6. 环境管理措施 设立兼职环保工作人员,每年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上一年度电磁环境保护报告;项目正式投运前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报告项目社会公开,并在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运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4日我局拟对《四川气象监测预警“防风险、补短板”项目(天全)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
传真:0835-*
通讯地址: (略) 雨城 (略) 377号
一、项目名称:四川气象监测预警“防风险、补短板”项目(天全)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全县
三、建设单位:天全县气象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中邑 (略)
五、天全县气象 (略) 天全县城厢镇军城社区大岗山上实施四川气象监测预警“防风险、补短板”项目(天全),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依托气象局现有的气象观测站项目,在其场地范围内建设X波段双偏振雷达方舱站一座。项目占地面积约325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4.*元,占总投资的0.72%,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 主体工程:新建1座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方舱站,方舱大小为6.058m×2.438m×2.475m(包括雷达设备及配套软件)。雷达系统工作频率为9300MHz~9500MHz,选定频点为9464MHz,脉冲峰值功率80.5kW,天线增益44.4dBi,系统水平发射损耗为5.41dB,系统垂直发射损耗为5.18dB,发射脉冲宽度0.5μs(±0.1μs)、1.0μs(±0.1μs),脉冲重复频率500Hz~2000Hz,水平波束宽度为≤1°、垂直方向波束宽度为≤1°,工作时仰角最小0.5°,最大90°。
2. 公辅工程:供电( (略) 政供电系统,配备一套不间断电源UPS;雷达方舱预留发电机舱大小1.6m×0.78m×0.98m,预留油箱舱大小0.8m×0.4m×0.4m,可配备柴油发电机和约120升油箱);消防(配置手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各2具)。
3. 环保工程:包括雷达系统自备断电自保护系统;设置电磁辐射标识警示牌、围栏等。
4. 临时工程:新建一条长约85米,宽约3.5米的施工便道。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根据报告表调查,本项目依托现有的气象观测站项目进行建设,场地已进行平整并进行水泥硬化。项目雷达方舱通过施工临时便道运送场地内并起吊安装到定点浇筑的支柱。本项目安装均在既有场地内进行,施工期对周边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等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遗留的垃圾和废弃物,采用当地常见树种、灌草等对施工便道区域进行绿化恢复。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及相关要求,本项目按雷达系统工作频率9464 MHz进行计算,将雷达辐射方向划分为近场区和远场区,其中:近场区为距离天线0~360米(0m≤r<360m)的区域,远场区为距离天线360米以外的区域。 严格控制天线扫描仰角,本项目管状波束不朝向地面,最小仰角为+0.5°,其地面主要受管状波束偏轴方向的电磁环境影响。报告表预测表明,近场区偏轴向方向瞬时峰值功率密度最大值为*.09W/m2,不满足252W/m2的管理限值;近场区偏轴向方向平均功率密度最大值为22.64W/m2,不满足0.25W/m2的管理限值,本项目将近场区划定为电磁环境影响控制区,该控制区范围内目前无住宅、学校、医院、幼儿园、办公楼、工矿企业等电磁环境保护目标,新建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1.7米(以天线地面投影点(海拔高度1338米)为水平面,即新建建筑物顶部海拔高度不得超过1339.7米),将远场区360~480米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远场区电磁环境影响控制区,该控制区范围内新建建筑物顶部海拔高度不得超过1329.6米。同时,建设单位应主动向雷达站所在地的规划部门备案站址、雷达基本参数以及电磁环境影响控制范围,以便规划部门对雷达站周边新建建筑物进行控制。 报告表预测表明,评价范围内远场区轴向的平均功率密度的达标距离为480米,超过该距离的平均功率密度满足评价标准0.25W/m2;远场区轴向的峰值功率密度的达标距离为480米,超过该距离的峰值功率密度满足评价标准252W/m2。远场区偏轴向方向的功率密度以及各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功率密度均满足功率密度平均值0.25W/m2、瞬时峰值252W/m2的管理限值要求。 此外,雷达方舱正下方的建筑物按规范进行电磁屏蔽;改进发射机屏蔽接地效果,电缆进出端将金属外部构件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站区四周设置2.4米高围墙 (略) 或电子围栏,站内安装24小时监控系统。加强雷达站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发射机和天线按报告提出的参数运行,建设单位需对雷达方舱所在区域进行控制,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雷达方舱场地范围,同时,雷达方舱及场地出入门的钥匙由专人管理。在电磁环境影响控制区边界张贴告示牌等措施,减少人员停留时间。 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运行时会产生少量烟气,经自带的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主要由空调和转台电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布置声源位置;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空调等设备安装减振器,管道连接处采用软连接)等措施以控制站内设备运行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日常巡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蓄电池交由有相应回收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废机油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在项目区内储存。 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电磁环境风险:正确设立雷达天线最低仰角(≥+0.5°),定期对雷达发射设备及系统进行维护,确保雷达的安全运行;设立雷达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并设立专人进行管理,防止非相关人员进入雷达工作机房。 柴油发电机环境分析:定期进行巡检防止机油泄漏,禁止暂存其它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及易腐蚀等危化品),并设立防火报警装置。 6. 环境管理措施 设立兼职环保工作人员,每年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上一年度电磁环境保护报告;项目正式投运前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报告项目社会公开,并在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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