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滨江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节能评估审查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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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滨江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节能评估审查的批复

项目代码:2405-*-04-01-*

港南发改规字〔2024〕34号

(略) 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滨江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节能评估审查的批复

广西植护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滨江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节能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 (略) 港南区工业园区滨江产业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新建污水处理车间一座,包括格栅单元、均衡池、冷却塔、初沉池、选择池-曝气池、二沉池、三级深度处理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生产工程、公用工程、服务性工程等。分两期实施,一期废水处理站规模 Q=*m3 /d,二期废水处理站规模 Q=* m3 /d;负责处理整个产业园区的生产污水及厂区生活污水。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主要能耗为电和柴油,年耗电3782.*千瓦时和柴油182.78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4798.871吨标准煤(当量值)。经评估,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对港南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影响较小。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按照节能报告及评估意见进一步深化 和优化节能设计,并确保节能报告中的各项节能措施在项目的实 施过程中得到认真落实。若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发 生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二)项目完工运行后,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采用合理监测方法。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要积极开展各项能耗指标与国内外 先进水平的比较分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请项目建设运营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以及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局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略) 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4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 (略) ,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此件公开发布)

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抄送:港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港南生态环境局本局存档(2)

(略) 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印发


关联文件:

项目代码:2405-*-04-01-*

港南发改规字〔2024〕34号

(略) 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滨江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节能评估审查的批复

广西植护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滨江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节能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 (略) 港南区工业园区滨江产业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新建污水处理车间一座,包括格栅单元、均衡池、冷却塔、初沉池、选择池-曝气池、二沉池、三级深度处理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生产工程、公用工程、服务性工程等。分两期实施,一期废水处理站规模 Q=*m3 /d,二期废水处理站规模 Q=* m3 /d;负责处理整个产业园区的生产污水及厂区生活污水。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主要能耗为电和柴油,年耗电3782.*千瓦时和柴油182.78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4798.871吨标准煤(当量值)。经评估,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对港南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影响较小。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按照节能报告及评估意见进一步深化 和优化节能设计,并确保节能报告中的各项节能措施在项目的实 施过程中得到认真落实。若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发 生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二)项目完工运行后,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采用合理监测方法。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要积极开展各项能耗指标与国内外 先进水平的比较分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请项目建设运营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以及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局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略) 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4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 (略) ,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此件公开发布)

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抄送:港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港南生态环境局本局存档(2)

(略) 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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