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河池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的批前公示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河池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的批前公示
(略) (略) 向我局提出关 (略) 污水处理厂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金城江区东江镇加道村西面。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调整建筑平面布局,取消原审批的车库建筑,维修车间由地块东面调整至西南侧。
(二)为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增设细格栅及旋流沉沙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配水排泥泵房、组合池、紫外线消毒渠、巴氏计量槽、鼓风机房等建(构)筑物。
(三)增加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建设。
以上总平面规划调整后,地块总建筑面积为*.7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7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原审批的*.20平方米调整为*.45平方米;绿地率由原审批的52.58%调整为37.01%,建筑密度由原审批的34.03%调整为27.94%,容积率为0.14,机动车停车位为1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为21个。调整后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其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3日。
四、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略) 宜州区城南中山大道)。
(二) (略) 自然资 (略) 站(http://**)。
(三)项目所在地。
(四)河池日报。
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反映至我局金城江办公区(地址: (略) 金城 (略) 120号,邮编:*,联系电话:0778-*)。如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附件:1. (略) 污水处理厂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对比图
2.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对比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略) (略) 向我局提出关 (略) 污水处理厂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金城江区东江镇加道村西面。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调整建筑平面布局,取消原审批的车库建筑,维修车间由地块东面调整至西南侧。
(二)为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增设细格栅及旋流沉沙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配水排泥泵房、组合池、紫外线消毒渠、巴氏计量槽、鼓风机房等建(构)筑物。
(三)增加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建设。
以上总平面规划调整后,地块总建筑面积为*.7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7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原审批的*.20平方米调整为*.45平方米;绿地率由原审批的52.58%调整为37.01%,建筑密度由原审批的34.03%调整为27.94%,容积率为0.14,机动车停车位为1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为21个。调整后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其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3日。
四、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略) 宜州区城南中山大道)。
(二) (略) 自然资 (略) 站(http://**)。
(三)项目所在地。
(四)河池日报。
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反映至我局金城江办公区(地址: (略) 金城 (略) 120号,邮编:*,联系电话:0778-*)。如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附件:1. (略) 污水处理厂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对比图
2.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对比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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