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置改扩建项目信息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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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置改扩建项目信息公开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置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置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渌渚镇阆坞村吕家区块。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改扩建2条餐厨预处理生产线,处理规模为餐厨垃圾360t/d(含废弃食用油脂20t/d),1条厨余预处理生产线,处理规模为厨余垃圾240t/d。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环境保护对象

保护目标

1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拟建地址位于渌渚江(钱塘233)河段。保护对象主要为为渌渚江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

2

环境空气

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范围内的村庄等,主要有岘口村、山亚村、董湾村、莲桥村、梅蓉村、阆苑村等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一级

3

声环境

厂界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

《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

4

地下水环境

评价范围6km2范围内的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Ⅲ类标准

5

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两江一湖”)等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尾水排放对渌渚江预测断面CODMn、氨氮、总磷等水质预测值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水质标准要求,对地表水影响可以接受。

2.环境空气影响

估算结果表明,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改变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对项目所在区域和敏感目标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对环境空气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在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的基础上,能够使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对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在采取合理的地下水防渗措施、防治措施后,对地下水影响可接受。

5.土壤环境影响

在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固废处置影响

在落实各项固废治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生态环境影响

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两江一湖”);企业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重视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8.环境风险影响

在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很小,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人员生活污水。上述废水经收集后,生产废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本工程生产废水采用“预处理+IMBR系统(两级A/O+UF)+NF系统+NF浓水进物料膜”工艺方案,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由 (略) (略) 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恶臭防治措施:①臭气收集后的处理工艺依托现有工程,采用“负压收集+碱洗+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工艺;②臭气收集结合设备形式,尽可能采取局部抽吸的方式;保证厂房及密闭设备内部微负压状态,防止臭气外溢。

(2)沼气利用防治措施: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依托现有工程进行利用处置。正常情况下,产生的沼气通过双膜恒压气柜储存,最终经锅炉和发电机转化为热能和电能回用于生产;沼气量较少、富裕或者出现紧急意外事故时,沼气由地面火炬系统燃烧放空,保证沼气得到及时、安全、可靠的处理,无危险情况产生。

(3)燃沼气废气防治措施:燃沼气废气包括燃气锅炉废气和沼气发电机组尾气,本项目燃沼气锅炉废气经收集+低氮燃烧后经2根15米高烟囱排放;沼气发电机尾气经SCR脱硝处理后经2根15m高烟囱排放。

3.噪声控制措施

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采用消声、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加强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可有效控制噪声排放,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护、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5.固废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粗渣、固渣、粗油脂、废活性炭、废脱硫剂、脱硫残渣、废催化剂、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和生活垃圾。

粗渣、固渣主要通过智能化制浆综合利用生产养虫浆料后外售利用, (略) 综合利用,脱硫残渣和污泥外运至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脱硫剂、废活性炭和物料膜浓缩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风险防范措施

在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设施,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置改扩建项目本身是一项环保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满足“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工程的建设可以更有效地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程度,缓解区域餐厨垃圾增量压力,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安全。同时充分利用前端垃圾分类的成果,实现餐厨废渣资源循环再利用。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各污染物排放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建设单位承诺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和环保监测。综合以上结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置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相关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相关信息,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资料索取时间不迟于2024年8月28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建设项目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致电或致信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个人应如实提供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4年8月15日~ 2024年8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十.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杭 (略)

地址: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渌渚镇阆坞村

联系方式:俞工 0571-*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01室

联系方式:汪工 0571-*,*@*q.com。

3.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环保窗口联系方式:0571-*。


,富阳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置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置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渌渚镇阆坞村吕家区块。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改扩建2条餐厨预处理生产线,处理规模为餐厨垃圾360t/d(含废弃食用油脂20t/d),1条厨余预处理生产线,处理规模为厨余垃圾240t/d。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环境保护对象

保护目标

1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拟建地址位于渌渚江(钱塘233)河段。保护对象主要为为渌渚江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

2

环境空气

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范围内的村庄等,主要有岘口村、山亚村、董湾村、莲桥村、梅蓉村、阆苑村等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一级

3

声环境

厂界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

《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

4

地下水环境

评价范围6km2范围内的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Ⅲ类标准

5

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两江一湖”)等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尾水排放对渌渚江预测断面CODMn、氨氮、总磷等水质预测值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水质标准要求,对地表水影响可以接受。

2.环境空气影响

估算结果表明,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改变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对项目所在区域和敏感目标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对环境空气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在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的基础上,能够使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对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在采取合理的地下水防渗措施、防治措施后,对地下水影响可接受。

5.土壤环境影响

在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固废处置影响

在落实各项固废治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生态环境影响

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两江一湖”);企业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重视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8.环境风险影响

在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很小,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人员生活污水。上述废水经收集后,生产废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本工程生产废水采用“预处理+IMBR系统(两级A/O+UF)+NF系统+NF浓水进物料膜”工艺方案,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由 (略) (略) 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恶臭防治措施:①臭气收集后的处理工艺依托现有工程,采用“负压收集+碱洗+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工艺;②臭气收集结合设备形式,尽可能采取局部抽吸的方式;保证厂房及密闭设备内部微负压状态,防止臭气外溢。

(2)沼气利用防治措施: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依托现有工程进行利用处置。正常情况下,产生的沼气通过双膜恒压气柜储存,最终经锅炉和发电机转化为热能和电能回用于生产;沼气量较少、富裕或者出现紧急意外事故时,沼气由地面火炬系统燃烧放空,保证沼气得到及时、安全、可靠的处理,无危险情况产生。

(3)燃沼气废气防治措施:燃沼气废气包括燃气锅炉废气和沼气发电机组尾气,本项目燃沼气锅炉废气经收集+低氮燃烧后经2根15米高烟囱排放;沼气发电机尾气经SCR脱硝处理后经2根15m高烟囱排放。

3.噪声控制措施

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采用消声、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加强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可有效控制噪声排放,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护、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5.固废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粗渣、固渣、粗油脂、废活性炭、废脱硫剂、脱硫残渣、废催化剂、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和生活垃圾。

粗渣、固渣主要通过智能化制浆综合利用生产养虫浆料后外售利用, (略) 综合利用,脱硫残渣和污泥外运至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脱硫剂、废活性炭和物料膜浓缩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风险防范措施

在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设施,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置改扩建项目本身是一项环保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满足“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工程的建设可以更有效地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程度,缓解区域餐厨垃圾增量压力,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安全。同时充分利用前端垃圾分类的成果,实现餐厨废渣资源循环再利用。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各污染物排放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建设单位承诺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和环保监测。综合以上结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置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相关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相关信息,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资料索取时间不迟于2024年8月28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建设项目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致电或致信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个人应如实提供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4年8月15日~ 2024年8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十.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杭 (略)

地址: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渌渚镇阆坞村

联系方式:俞工 0571-*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01室

联系方式:汪工 0571-*,*@*q.com。

3.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环保窗口联系方式: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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