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5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5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米特种面料项目 | 柯桥区夏履镇中墅村的浙江 (略) 现有厂房 | 绍兴诚 (略) | 购置喷水织机、分条整经机、验布机等设备,实施年产*米特种面料项目。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1、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按环评设计比例95%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接 (略) ,送绍 (略) 处理。 2、废气:本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 3、噪声:厂区合理布局,落实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四面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废: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丝、废一般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 (略) 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米特种面料项目 | 柯桥区夏履镇中墅村的浙江 (略) 现有厂房 | 绍兴诚 (略) | 购置喷水织机、分条整经机、验布机等设备,实施年产*米特种面料项目。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1、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按环评设计比例95%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接 (略) ,送绍 (略) 处理。 2、废气:本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 3、噪声:厂区合理布局,落实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四面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废: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丝、废一般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 (略) 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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