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江苏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随机抽查矿山和勘查项目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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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江苏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随机抽查矿山和勘查项目名单的通知

苏自然资函〔2024〕432号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厅信息中心, (略) :< :namespace prefix = "o" />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3号)和《江苏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施办法(暂行)》(苏自然资规发〔2019〕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要求,2024年5月9日,省厅通过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公示系统”),抽取了2024年度江苏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随机抽查矿山和勘查项目名单,共有24个矿山(附件1)和7个勘查项目(附件2),现予公布,并就进一步做好实地核查工作明确如下要求:

一、随机抽查的实地核查工 (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随机抽查名单基础上,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开展专项抽查。

二、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要求,今年的信息公示实地核查结合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数据质量核查一并进行,省厅将统筹全省核查时间安排并派工作组参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随机抽查和专项抽查的实地核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工作继续执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23号)有关要求和《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四、 (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探索建立齐抓共管的协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年度抽查核查,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略) 局于6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专项抽查名单和实地核查工作计划,9月30日前完成实地核查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省厅。

联系人:厅矿保处 王振中 025-*

(略) 庄 颖 025-*

附件:1. 2024年度江苏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随机抽查矿山名单

2. 2024年度江苏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随机抽查勘查项目名单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苏自然资函〔2024〕432号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厅信息中心, (略) :< :namespace prefix = "o" />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3号)和《江苏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施办法(暂行)》(苏自然资规发〔2019〕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要求,2024年5月9日,省厅通过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公示系统”),抽取了2024年度江苏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随机抽查矿山和勘查项目名单,共有24个矿山(附件1)和7个勘查项目(附件2),现予公布,并就进一步做好实地核查工作明确如下要求:

一、随机抽查的实地核查工 (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随机抽查名单基础上,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开展专项抽查。

二、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要求,今年的信息公示实地核查结合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数据质量核查一并进行,省厅将统筹全省核查时间安排并派工作组参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随机抽查和专项抽查的实地核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工作继续执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23号)有关要求和《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四、 (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探索建立齐抓共管的协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年度抽查核查,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略) 局于6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专项抽查名单和实地核查工作计划,9月30日前完成实地核查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省厅。

联系人:厅矿保处 王振中 025-*

(略) 庄 颖 025-*

附件:1. 2024年度江苏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随机抽查矿山名单

2. 2024年度江苏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随机抽查勘查项目名单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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