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天津电缆公司110千伏宁海二滨水支线迁改工程拟审批公示
国网天津电缆公司110千伏宁海二滨水支线迁改工程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 (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110千伏宁海二滨水支线迁改工程 | 天津宁浩 (略) | 宁河区桥北新区 | 天津 (略) | 本项目拟投*元, (略) 宁河区桥北新区西南 (略) (略) 110千伏宁海二滨水支线迁改工程。本次迁改工程 (略) (略) 径利用现状沟槽敷设电缆,并 (略) 径的旧电缆,约0.19km。新设单回110 (略) 径约0.69km,利用现状电缆敷设0.05km。土建部分利用现状沟槽敷设0.19km,新设单回沟槽 0.45km(含单回接头沟槽1座),新设8+2孔排管 0.1km。(本次电缆敷设为地埋式)。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防止施工期扬尘、噪声等污染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电磁辐射:本项目须采取相应的电磁辐射防护措施,确保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 2024.8.15 — 2024.8.2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 (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110千伏宁海二滨水支线迁改工程 | 天津宁浩 (略) | 宁河区桥北新区 | 天津 (略) | 本项目拟投*元, (略) 宁河区桥北新区西南 (略) (略) 110千伏宁海二滨水支线迁改工程。本次迁改工程 (略) (略) 径利用现状沟槽敷设电缆,并 (略) 径的旧电缆,约0.19km。新设单回110 (略) 径约0.69km,利用现状电缆敷设0.05km。土建部分利用现状沟槽敷设0.19km,新设单回沟槽 0.45km(含单回接头沟槽1座),新设8+2孔排管 0.1km。(本次电缆敷设为地埋式)。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防止施工期扬尘、噪声等污染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电磁辐射:本项目须采取相应的电磁辐射防护措施,确保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 2024.8.15 — 2024.8.2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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