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新区后环片区S1拟置换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珠海市高新区后环片区S1拟置换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珠海市高新区后环片区S1拟置换用地A303a0502、A303a05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占地面积:A303a0502地块占地*.42m2、A303a0506地块占地*.77m2
地理位置:A303a0502地块位于高新区后环 (略) 东侧,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中心坐标为:113.*°E,22.*°N;A303a0506地块高新区后环片 (略) 东侧,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中心坐标为:113.*°E,22.*°N。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闲置状态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 (略)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工作调查情况可知:2009年以前,调查地块为海域;2009-2010年,调查地块经人工填海形成海边泥滩地,一直为闲置用地,未进行开发利用。2011年开始建设港珠澳大桥建设项目部办公区,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使用时间为2012年至2018年。2019-2021年,调查地块北边为遗留的闲置办公楼,南边主要为空地。2022年至今,对于A303a0502地块,原港珠澳大桥建设项目部办公楼开始逐步拆除,南边空地建成高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主要从事垃圾分类及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尚在运营中。对于A303a0506地块,先后有环保砖材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以及废品收集站进驻,其中环保砖材生产厂家为珠海 (略) ,其他生产活动的经营主体为个体户。目前地块内北部区域的环保砖生产与车辆维修已停止,南部区域的废品收集站仍在运营中,南部大部分区域用作砂石堆场与车辆机械停放场地。
根据所收集的历史资料和人员访谈结果,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如下:
东侧:历史为海域,2010年完成填海;2011年至2016年为荒地,2017年至今为盆栽培育场。
南侧:历史为海域,2010年完成填海;2010年至2020年处于闲置状态,部分区域为水塘;2020年至今为空地,主要用作临时停车场。
西侧:历史为海域,2010年完成填海,至今为空闲地和排水沟渠。
北侧:历史为海域,2010年完成填海,港珠澳大桥码头建设期间为项目部办公区,目前办公区建筑正逐步进行拆除。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分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调查地块原始所在区域为海域,于2009年开始吹填,2011年大部分区域吹填完毕;根据人员访谈获知,填土 (略) 永丰村山头(不涉及工业企业),填土来源明确,无潜在污染。2012年至2018年期间,调查地块北侧区域主要用作港珠澳大桥建设项目部,2019年项目部办公区停用后,A303a0502地块内建成有高新区垃圾分类及宣传教育中心;A303a0506地块部分区域用作环保砖材生产、车辆维修、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堆场和废品收集。
考虑到调查地块历史上在地基处理和*域形成施工过程以及车辆维修过程,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油污“跑、冒、滴、漏”的情况,本次调查将石油烃(C10-C40)识别为地块内土壤的特征污染物。
三、初步采样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5日,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调查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和判断布点法相结合,其中A303a0502地块共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位,点位编号为S01~S08,采样单元平均面积约4903.18m2;A303a0506地块共布设12个土壤监测点位,点位编号为S01~S12,采样单元平均面积约6373.98m2。
地块内土壤共计采集91个土壤样品(不包括平行样),监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6口,其中A303a0502地块监测井点位编号分别是W01~W03,分别与土壤监测点位S01、S03和S08合并;A303a0506地块监测井点位编号分别是W01~W03,分别与土壤监测点位S01、S03和S12合并;共采集6组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监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7项)、锌、钡、铍、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A303a0502地块土壤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如下:
(1)调查地块内土壤pH值范围为7.12~7.76,整体呈无酸化或碱化。
(2)调查地块重金属和无机物检测指标中,除六价铬未检出外,其余指标(汞、镍、铜、砷、镉和铅)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3)调查地块有机物指标仅二氯*烷、四氯*烯和石油烃(C10-C40)3项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余监测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A303a0502地块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如下:
(1)调查地块地下水pH值检测范围为在7.3~7.6之间,满足Ⅳ类地下水对酸碱度的要求。
(2)调查地块地下水浊度检测范围在8.2~35.2 NTU之间,不满足Ⅳ类地下水对浊度的要求,由于浊度为非气态污染物,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而且在地下水环境中出现超筛选值的情况较为常见;此外调查地块所在区域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不存在影响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因此,浊度不作为风险评估的关注污染物。
(3)调查地块地下水检测指标中砷、汞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共计3项有不同程度检出外,其余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A303a0506地块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如下:
(1)调查地块内土壤pH值范围为7.0~7.7,整体呈无酸化或碱化。
(2)调查地块重金属和无机物检测指标中,除六价铬未检出外,其余指标(汞、镍、铜、砷、镉和铅)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3)调查地块有机物指标仅二氯*烷、四氯*烯和石油烃(C10-C40)3项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余监测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A303a0506地块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如下:
(1)调查地块地下水pH值检测范围为在7.2~7.5之间,满足Ⅳ类地下水对酸碱度的要求。
(2)调查地块地下水浊度检测范围在9.7~15.2 NTU之间,不满足Ⅳ类地下水对浊度的要求,由于浊度为非气态污染物,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而且在地下水环境中出现超筛选值的情况较为常见;此外调查地块所在区域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不存在影响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因此,浊度不作为风险评估的关注污染物。
(3)调查地块地下水检测指标中砷、汞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共计3项有不同程度检出外,其余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可知,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各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本项目选取的污染风险筛选值,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未因地块生产活动而受到明显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综上所述, (略) 高新区后环片区S1拟置换用地A303a0502、A303a0506地块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珠海市高新区后环片区S1拟置换用地A303a0502、A303a05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占地面积:A303a0502地块占地*.42m2、A303a0506地块占地*.77m2
地理位置:A303a0502地块位于高新区后环 (略) 东侧,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中心坐标为:113.*°E,22.*°N;A303a0506地块高新区后环片 (略) 东侧,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中心坐标为:113.*°E,22.*°N。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闲置状态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 (略)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工作调查情况可知:2009年以前,调查地块为海域;2009-2010年,调查地块经人工填海形成海边泥滩地,一直为闲置用地,未进行开发利用。2011年开始建设港珠澳大桥建设项目部办公区,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使用时间为2012年至2018年。2019-2021年,调查地块北边为遗留的闲置办公楼,南边主要为空地。2022年至今,对于A303a0502地块,原港珠澳大桥建设项目部办公楼开始逐步拆除,南边空地建成高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主要从事垃圾分类及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尚在运营中。对于A303a0506地块,先后有环保砖材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以及废品收集站进驻,其中环保砖材生产厂家为珠海 (略) ,其他生产活动的经营主体为个体户。目前地块内北部区域的环保砖生产与车辆维修已停止,南部区域的废品收集站仍在运营中,南部大部分区域用作砂石堆场与车辆机械停放场地。
根据所收集的历史资料和人员访谈结果,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如下:
东侧:历史为海域,2010年完成填海;2011年至2016年为荒地,2017年至今为盆栽培育场。
南侧:历史为海域,2010年完成填海;2010年至2020年处于闲置状态,部分区域为水塘;2020年至今为空地,主要用作临时停车场。
西侧:历史为海域,2010年完成填海,至今为空闲地和排水沟渠。
北侧:历史为海域,2010年完成填海,港珠澳大桥码头建设期间为项目部办公区,目前办公区建筑正逐步进行拆除。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分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调查地块原始所在区域为海域,于2009年开始吹填,2011年大部分区域吹填完毕;根据人员访谈获知,填土 (略) 永丰村山头(不涉及工业企业),填土来源明确,无潜在污染。2012年至2018年期间,调查地块北侧区域主要用作港珠澳大桥建设项目部,2019年项目部办公区停用后,A303a0502地块内建成有高新区垃圾分类及宣传教育中心;A303a0506地块部分区域用作环保砖材生产、车辆维修、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堆场和废品收集。
考虑到调查地块历史上在地基处理和*域形成施工过程以及车辆维修过程,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油污“跑、冒、滴、漏”的情况,本次调查将石油烃(C10-C40)识别为地块内土壤的特征污染物。
三、初步采样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5日,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调查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和判断布点法相结合,其中A303a0502地块共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位,点位编号为S01~S08,采样单元平均面积约4903.18m2;A303a0506地块共布设12个土壤监测点位,点位编号为S01~S12,采样单元平均面积约6373.98m2。
地块内土壤共计采集91个土壤样品(不包括平行样),监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6口,其中A303a0502地块监测井点位编号分别是W01~W03,分别与土壤监测点位S01、S03和S08合并;A303a0506地块监测井点位编号分别是W01~W03,分别与土壤监测点位S01、S03和S12合并;共采集6组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监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7项)、锌、钡、铍、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A303a0502地块土壤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如下:
(1)调查地块内土壤pH值范围为7.12~7.76,整体呈无酸化或碱化。
(2)调查地块重金属和无机物检测指标中,除六价铬未检出外,其余指标(汞、镍、铜、砷、镉和铅)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3)调查地块有机物指标仅二氯*烷、四氯*烯和石油烃(C10-C40)3项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余监测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A303a0502地块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如下:
(1)调查地块地下水pH值检测范围为在7.3~7.6之间,满足Ⅳ类地下水对酸碱度的要求。
(2)调查地块地下水浊度检测范围在8.2~35.2 NTU之间,不满足Ⅳ类地下水对浊度的要求,由于浊度为非气态污染物,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而且在地下水环境中出现超筛选值的情况较为常见;此外调查地块所在区域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不存在影响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因此,浊度不作为风险评估的关注污染物。
(3)调查地块地下水检测指标中砷、汞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共计3项有不同程度检出外,其余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A303a0506地块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如下:
(1)调查地块内土壤pH值范围为7.0~7.7,整体呈无酸化或碱化。
(2)调查地块重金属和无机物检测指标中,除六价铬未检出外,其余指标(汞、镍、铜、砷、镉和铅)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3)调查地块有机物指标仅二氯*烷、四氯*烯和石油烃(C10-C40)3项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余监测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A303a0506地块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如下:
(1)调查地块地下水pH值检测范围为在7.2~7.5之间,满足Ⅳ类地下水对酸碱度的要求。
(2)调查地块地下水浊度检测范围在9.7~15.2 NTU之间,不满足Ⅳ类地下水对浊度的要求,由于浊度为非气态污染物,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而且在地下水环境中出现超筛选值的情况较为常见;此外调查地块所在区域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不存在影响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因此,浊度不作为风险评估的关注污染物。
(3)调查地块地下水检测指标中砷、汞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共计3项有不同程度检出外,其余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可知,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各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本项目选取的污染风险筛选值,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未因地块生产活动而受到明显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综上所述, (略) 高新区后环片区S1拟置换用地A303a0502、A303a0506地块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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