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执行效果评估
《鱼台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执行效果评估
为加强对本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促进决策的有效执行,提高实施效果,县生态环境局对《鱼台县“十四五”时期“ (略) ”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情况如下:
一、文件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18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130号)和市政府《关 (略) “十四五”时期“ (略)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2〕76号),扎实推进鱼台县“ (略) ”建设,结合鱼台实际,2023年12月1日以鱼台县人民政府名义制发该方案。
二、评估组织情况
县生态环境局成立专项评估小组,制定了评估方案,明确了本次评估活动的具体工作及要求,对《方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审查,并征求了相关部门、企业的意见建议,确定了此次评估报告。
三、评估内容
通过审查,《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未出现与上位法相违背的情况,同时听取公众意见意见,并对文件公示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关内容符合鱼台县实际情况,单位及群众反馈意见良好,具有可执行性。
四、评估结论
经评估,《方案》政策决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程序规范、评价体系科学、认定结果合理。政策实施以来,各项工作任务如期推进,美丽鱼台建设成效显著,是推进打造美丽 (略) 的指导性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
2024年6月20日
为加强对本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促进决策的有效执行,提高实施效果,县生态环境局对《鱼台县“十四五”时期“ (略) ”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情况如下:
一、文件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18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130号)和市政府《关 (略) “十四五”时期“ (略)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2〕76号),扎实推进鱼台县“ (略) ”建设,结合鱼台实际,2023年12月1日以鱼台县人民政府名义制发该方案。
二、评估组织情况
县生态环境局成立专项评估小组,制定了评估方案,明确了本次评估活动的具体工作及要求,对《方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审查,并征求了相关部门、企业的意见建议,确定了此次评估报告。
三、评估内容
通过审查,《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未出现与上位法相违背的情况,同时听取公众意见意见,并对文件公示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关内容符合鱼台县实际情况,单位及群众反馈意见良好,具有可执行性。
四、评估结论
经评估,《方案》政策决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程序规范、评价体系科学、认定结果合理。政策实施以来,各项工作任务如期推进,美丽鱼台建设成效显著,是推进打造美丽 (略) 的指导性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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