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河畔电灌站改造提升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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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河畔电灌站改造提升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河曲县河畔电灌站改造提升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曲县河畔电灌站改造提升及配套工程

  (2)建设单位:河 (略)

  (3)建设地点: (略) 河曲县

  (4)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河曲县城南40km处的旧县镇河畔村附近,主要负责农业灌溉供水,为6.*亩耕地提供灌溉水源。工程包括取水、输水、灌溉三部分。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程序:

  (1)搜集资料,区域及现状调查;

  (2)项目工程分析;

  (3)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

  (5)环境影响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

  (6)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依据项目工程资料和区域环境状况,识别项目环境影响要素和对象,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重点。

  (2)依据环保法规,明确项目环保治理要求,核定排污强度,预测环境影响程度。

  (3)结合公众意见,完善项目环保管理和监控措施。

  (4)评价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基本内容

  在公众意见表中,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2、公示地点和方式

  本次公示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开, (略) ( (略) 站、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项目所在地 (略) 站)进行公示。在环评工作后期,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并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发表意见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1)名称:河 (略)

  (2)联系地址: (略) 河曲县西口 (略) 化工东村1区8号

  (3)联系人:张女士

  (4)联系电话:*

  (5)邮箱:*@*q.com

  2、评价机构

  (1)评价机构名称:山西晋环科源 (略)

  (2)通讯地址: (略) 万柏林区漪汾 (略) 8号浙江大厦

  (3)联系人:卜工

  (4)电话:0351-*

  (5)邮箱:*@*q.com

  河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河曲县河畔电灌站改造提升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曲县河畔电灌站改造提升及配套工程

  (2)建设单位:河 (略)

  (3)建设地点: (略) 河曲县

  (4)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河曲县城南40km处的旧县镇河畔村附近,主要负责农业灌溉供水,为6.*亩耕地提供灌溉水源。工程包括取水、输水、灌溉三部分。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程序:

  (1)搜集资料,区域及现状调查;

  (2)项目工程分析;

  (3)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

  (5)环境影响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

  (6)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依据项目工程资料和区域环境状况,识别项目环境影响要素和对象,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重点。

  (2)依据环保法规,明确项目环保治理要求,核定排污强度,预测环境影响程度。

  (3)结合公众意见,完善项目环保管理和监控措施。

  (4)评价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基本内容

  在公众意见表中,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2、公示地点和方式

  本次公示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开, (略) ( (略) 站、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项目所在地 (略) 站)进行公示。在环评工作后期,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并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发表意见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1)名称:河 (略)

  (2)联系地址: (略) 河曲县西口 (略) 化工东村1区8号

  (3)联系人:张女士

  (4)联系电话:*

  (5)邮箱:*@*q.com

  2、评价机构

  (1)评价机构名称:山西晋环科源 (略)

  (2)通讯地址: (略) 万柏林区漪汾 (略) 8号浙江大厦

  (3)联系人:卜工

  (4)电话:0351-*

  (5)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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