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统实企业有限公司扩建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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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统实企业有限公司扩建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已于2024年08月14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全本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 (略) 301号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 (略) 301号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公司实际投资*元,环保投资*元,本项目主要对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热线 PET 空瓶、无菌线 PET 空瓶、APET 饮料、HPET-1 饮料、HPET-2 饮料、TP 饮料)和所用的原料进行理化检测和微生物检测。

定员和工作时数:本次验收新增员工6人,全厂员工共计323人,一班制,8h/班,年工作350d/2800h。

其他情况:厂区不设食堂和宿舍,外送配餐。

(略) 于2023年3月委托江苏科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4月2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苏环建[2023] 83第0128号)。

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竣工建成并进行生产调试。

2024年5月, (略) (略) 百信环境 (略) 对其建成运行“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进行验收监测, (略) 百信环境 (略)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4年6月26~27日、7月25~26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公司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环检字(2024)第*号)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室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依托昆山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光大水务(昆山)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样品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硫酸雾、氯化氢,经通排风系统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对现有项目溶胶、注胚、吹瓶、喷码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使项目产生的噪声源强削减,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饮料空瓶、易腐垃圾;其中饮料空瓶委托苏州 (略) 回收处理综合利用; 易腐垃圾委托昆山 (略) 处理。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位于厂区东北侧,面积200m2,标识牌已张贴到位,企业设置的一般固废仓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危险废物检验废液、试剂空瓶、废培养基、清洗废液、喷淋塔废液、废活性炭,收集 (略) (略) 处置;以上均已与资质单位签订处理协议,待产生后完成转移处置。

本项目依托现有危废仓库,位于厂区东北侧,面积为50m2,其建设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昆山 (略) 进行收集处理,日产日清。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项目在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口,废气处理设施以及危废仓库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09月12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龚雨晴

联系地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 (略) 301号

联系电话:*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验收报告.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已于2024年08月14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全本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 (略) 301号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 (略) 301号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公司实际投资*元,环保投资*元,本项目主要对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热线 PET 空瓶、无菌线 PET 空瓶、APET 饮料、HPET-1 饮料、HPET-2 饮料、TP 饮料)和所用的原料进行理化检测和微生物检测。

定员和工作时数:本次验收新增员工6人,全厂员工共计323人,一班制,8h/班,年工作350d/2800h。

其他情况:厂区不设食堂和宿舍,外送配餐。

(略) 于2023年3月委托江苏科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4月2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苏环建[2023] 83第0128号)。

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竣工建成并进行生产调试。

2024年5月, (略) (略) 百信环境 (略) 对其建成运行“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进行验收监测, (略) 百信环境 (略)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4年6月26~27日、7月25~26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公司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环检字(2024)第*号)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室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依托昆山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光大水务(昆山)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样品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硫酸雾、氯化氢,经通排风系统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对现有项目溶胶、注胚、吹瓶、喷码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使项目产生的噪声源强削减,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饮料空瓶、易腐垃圾;其中饮料空瓶委托苏州 (略) 回收处理综合利用; 易腐垃圾委托昆山 (略) 处理。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位于厂区东北侧,面积200m2,标识牌已张贴到位,企业设置的一般固废仓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危险废物检验废液、试剂空瓶、废培养基、清洗废液、喷淋塔废液、废活性炭,收集 (略) (略) 处置;以上均已与资质单位签订处理协议,待产生后完成转移处置。

本项目依托现有危废仓库,位于厂区东北侧,面积为50m2,其建设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昆山 (略) 进行收集处理,日产日清。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项目在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口,废气处理设施以及危废仓库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09月12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龚雨晴

联系地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 (略) 301号

联系电话:*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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