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同山临江片水环境整治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同山临江片水环境整治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同山临江片水环境整治工程 | (略) 同山镇临江村(安华水库) | (略) 越 (略) | 项目投资*元,该清淤工程总清淤量约48.*m3。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 (1)施工工地的主要运输通道以及工地出入口外侧10m (略) 路面需进行维护,出现破损及时清理和修补,保持场 (略) 平坦。 (2)装载物料时,应覆盖堆放;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进场前应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 (略) 面;运土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3)开挖、铲装过程中,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适当酒水防治粉尘;地表干燥时,应对施工场地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 (略) 面定期进行酒水清扫,施工场地每天酒水抑尘1~2次。同时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措施,减少扬尘。运输清淤物应采用专用车辆,加以覆盖,减少扬尘污染。 (4)运送弃土弃渣的车辆应规划好合 (略) 线,尽可能避免穿过中心集镇及居民较多的地区,减轻扬尘、汽车尾气、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5)清淤土方外运过程中实施车辆苫盖、降低车速、定期清扫和洒水措施后,项目应专门设置洒水人员定期对场 (略) 进行清扫、洒水降尘;车辆经过村庄、进出场地时应限速行驶;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出场时对轮胎进行清洁,采取出口段铺垫草席除渣或用水清洗轮胎的方式,严 (略) 。 (6)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另外,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及时清洗,确保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 (略) 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因此而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 (8)要求河道底泥清淤工作开始前施工单位通过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关闭窗户,同时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 (9)对施工工人采取保护措施,如佩戴防护口罩、面具等。 (10)清淤工程尽量选择在枯水期及冬季进行。 (11)淤泥转运时应尽量做好密闭措施,以防止臭味散发影响沿途的环境空气,尽量避开恶臭最严重的夏季,尽量减少对敏感点的影响。 废水:(1)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要求在洗车区设置集水沟,收集施工机械、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 (略) 设置沉淀池对冲洗废水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基坑废水初期排水与河流水质基本相同,可直接排放。基坑废水经常性排水经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淤泥干化场尾水经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4)生活办公用房租用附近民房,依托民房已有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在集中施工区设置临时公厕,定期消毒。生活污水接入临时化粪池处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牌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噪声:(1)场地布置:①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降低组合噪声级,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挖掘机等高噪声设备应安排在白天施工,禁止午休及夜间施工,避免对周边村庄居民区中午及夜间休息造成严重干扰。②高噪声设备和进出施工场地 (略) 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 (2)机械设备管理:①施工单位应尽可能选择优质低噪声作业机械和工艺,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入工区。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以保证机械设备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③设备安装时,可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④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振动干扰的范围。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 (3)隔声措施:在居民点和施工生活区侧设置高3m的隔声屏墙进行防护(可重复利用),防护长度约200m,可削减噪声10dB以上,使周围敏感点噪声可得到有效降低。 (4)施工计划安排: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不进行施工,中午午休时间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若工程急需在夜间施工应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获批准后方在指定日期进行,并将施工期限向沿线居民公告。②尽量缩短居民聚居区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减少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③合理安排施工车 (略) 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以减小地区交通噪声。避开居民密集区及声环境敏感点行驶。对必须经居民区行驶的施工车辆,应制定合理的行驶计划,并加强与附近居民的协商与沟通。 ④针对施工过程中具有噪声突发、不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的施工活动,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以缓解。 (5)加强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对人为活动噪声应有管理措施,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低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固废:(1)本工程开挖48.*m3(自然方),外运用于安华镇湖头村、霞丽村、三联村、浣丰村、新一村等农用地的土地整治。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生态:对水生生物的主要保护措施: (1)固体废弃物处理:固体废弃物和污水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应集中收集堆放,每天施工结束后由垃圾运输车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场集中处理,此项工作需接受生态监理的监督。 (2)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处理:在施工期,施工人员可能产生生活垃圾,需要定时统一清理运输到就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施工人员在工程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时统一运输到牌头镇污水处理厂,禁止在施工区内乱排乱放,防止工程建设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施工废水处理:为防止施工废水污染施工区土壤环境和水环境,尽量在工程区外已有的远离水体的场地维修保养施工器械。 (略) 、围堰和淤泥干化场设置排水沟,收集施工废水,并对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 (4)加强监测工作:加强河流的水质和水生生物的监测工作,特别是施工区域下游,以便科学评估施工期间对水质和水生生物的影响,并采取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对鱼类的主要保护措施: (1)施工应该避开主要鱼类繁殖期,以减轻施工对鱼类造成的影响。 (2)减少库区水位变化对鱼类的影响:为防止工程初期水位下降对鱼类产生的影响,应尽量减慢水位下降的速度,对于搁浅的鱼类尽量的救护。 (3)施工期间要加强对油料、燃料等重污染物质的安全责任制管理,严控泄漏事故对河流水质及其鱼类产生影响。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捕鱼、毒鱼、炸鱼等行为,避免造成鱼类资源量减少。 (5)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及固体废弃物要及时收集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中。 (6)加强鱼类监测,开展鱼类监测工作,评估施工对鱼类的影响,以便科学的评估施工期对鱼类的影响,并采取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对植物植被的主要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挖掘机等施工器械进出场以及淤泥运输等应避开植物和植被分布区域,避免对植物和植被的破坏。 对动物的主要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项目施工开始前,施工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并充分考虑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如施工时间的选择上应尽可能避开晨昏等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期、避免夜间施工,避免在两栖动物及水生生物产卵繁殖季节开展施工作业,可视实际情况采取分段作业等措施以降低对区域生态环境的负担等。 (2)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如采用更先进的施工设备以减少废水、废气、噪声产生量;施工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集中运输至牌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杜绝污水废水直排等。 (3)做好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工作 项目开展过程中,应通过宣传牌、宣传册、环保培训会议等多种形式,提高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要求项目施工人员在开展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尤其是珍稀濒危及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野生动物受伤、死亡等情况的,应及时与属地林业主管部门联系,在其指导下开展救助工作。 (4)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监测 项目施工前、施工中及完工后,施工单位均应对施工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野生动植物资源质量状况开展持续的监测,若发现生态环境质量出现明显下降等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主管部门,并在其指导下及时采取应急补救措施。 (5)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项目完工后,施工方应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等区域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水库水面。 对自然景观的主要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需尽量保护好原有的景观资源,严格杜绝暴力施工,以防对自然景观造成不可恢复性破坏。对于施工区周围林地、农田和湿地等,应在易入区域设置围栏和警示牌,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同时出台相关纪律防止施工人员进入破坏植物植被,惊扰野生动物。 运行期主要保护措施:(1)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宣传力度,严禁在项目地内捕鱼、毒鱼、炸鱼等行为。 (2)运行初期开展水生生态监测。评估施工对水生生物和鱼类的影响,判断后期是否需要继续开展相关的保护措施。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同山临江片水环境整治工程 | (略) 同山镇临江村(安华水库) | (略) 越 (略) | 项目投资*元,该清淤工程总清淤量约48.*m3。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 (1)施工工地的主要运输通道以及工地出入口外侧10m (略) 路面需进行维护,出现破损及时清理和修补,保持场 (略) 平坦。 (2)装载物料时,应覆盖堆放;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进场前应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 (略) 面;运土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3)开挖、铲装过程中,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适当酒水防治粉尘;地表干燥时,应对施工场地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 (略) 面定期进行酒水清扫,施工场地每天酒水抑尘1~2次。同时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措施,减少扬尘。运输清淤物应采用专用车辆,加以覆盖,减少扬尘污染。 (4)运送弃土弃渣的车辆应规划好合 (略) 线,尽可能避免穿过中心集镇及居民较多的地区,减轻扬尘、汽车尾气、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5)清淤土方外运过程中实施车辆苫盖、降低车速、定期清扫和洒水措施后,项目应专门设置洒水人员定期对场 (略) 进行清扫、洒水降尘;车辆经过村庄、进出场地时应限速行驶;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出场时对轮胎进行清洁,采取出口段铺垫草席除渣或用水清洗轮胎的方式,严 (略) 。 (6)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另外,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及时清洗,确保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 (略) 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因此而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 (8)要求河道底泥清淤工作开始前施工单位通过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关闭窗户,同时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 (9)对施工工人采取保护措施,如佩戴防护口罩、面具等。 (10)清淤工程尽量选择在枯水期及冬季进行。 (11)淤泥转运时应尽量做好密闭措施,以防止臭味散发影响沿途的环境空气,尽量避开恶臭最严重的夏季,尽量减少对敏感点的影响。 废水:(1)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要求在洗车区设置集水沟,收集施工机械、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 (略) 设置沉淀池对冲洗废水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基坑废水初期排水与河流水质基本相同,可直接排放。基坑废水经常性排水经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淤泥干化场尾水经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4)生活办公用房租用附近民房,依托民房已有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在集中施工区设置临时公厕,定期消毒。生活污水接入临时化粪池处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牌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噪声:(1)场地布置:①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降低组合噪声级,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挖掘机等高噪声设备应安排在白天施工,禁止午休及夜间施工,避免对周边村庄居民区中午及夜间休息造成严重干扰。②高噪声设备和进出施工场地 (略) 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 (2)机械设备管理:①施工单位应尽可能选择优质低噪声作业机械和工艺,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入工区。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以保证机械设备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③设备安装时,可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④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振动干扰的范围。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 (3)隔声措施:在居民点和施工生活区侧设置高3m的隔声屏墙进行防护(可重复利用),防护长度约200m,可削减噪声10dB以上,使周围敏感点噪声可得到有效降低。 (4)施工计划安排: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不进行施工,中午午休时间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若工程急需在夜间施工应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获批准后方在指定日期进行,并将施工期限向沿线居民公告。②尽量缩短居民聚居区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减少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③合理安排施工车 (略) 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以减小地区交通噪声。避开居民密集区及声环境敏感点行驶。对必须经居民区行驶的施工车辆,应制定合理的行驶计划,并加强与附近居民的协商与沟通。 ④针对施工过程中具有噪声突发、不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的施工活动,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以缓解。 (5)加强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对人为活动噪声应有管理措施,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低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固废:(1)本工程开挖48.*m3(自然方),外运用于安华镇湖头村、霞丽村、三联村、浣丰村、新一村等农用地的土地整治。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生态:对水生生物的主要保护措施: (1)固体废弃物处理:固体废弃物和污水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应集中收集堆放,每天施工结束后由垃圾运输车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场集中处理,此项工作需接受生态监理的监督。 (2)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处理:在施工期,施工人员可能产生生活垃圾,需要定时统一清理运输到就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施工人员在工程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时统一运输到牌头镇污水处理厂,禁止在施工区内乱排乱放,防止工程建设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施工废水处理:为防止施工废水污染施工区土壤环境和水环境,尽量在工程区外已有的远离水体的场地维修保养施工器械。 (略) 、围堰和淤泥干化场设置排水沟,收集施工废水,并对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 (4)加强监测工作:加强河流的水质和水生生物的监测工作,特别是施工区域下游,以便科学评估施工期间对水质和水生生物的影响,并采取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对鱼类的主要保护措施: (1)施工应该避开主要鱼类繁殖期,以减轻施工对鱼类造成的影响。 (2)减少库区水位变化对鱼类的影响:为防止工程初期水位下降对鱼类产生的影响,应尽量减慢水位下降的速度,对于搁浅的鱼类尽量的救护。 (3)施工期间要加强对油料、燃料等重污染物质的安全责任制管理,严控泄漏事故对河流水质及其鱼类产生影响。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捕鱼、毒鱼、炸鱼等行为,避免造成鱼类资源量减少。 (5)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及固体废弃物要及时收集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中。 (6)加强鱼类监测,开展鱼类监测工作,评估施工对鱼类的影响,以便科学的评估施工期对鱼类的影响,并采取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对植物植被的主要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挖掘机等施工器械进出场以及淤泥运输等应避开植物和植被分布区域,避免对植物和植被的破坏。 对动物的主要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项目施工开始前,施工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并充分考虑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如施工时间的选择上应尽可能避开晨昏等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期、避免夜间施工,避免在两栖动物及水生生物产卵繁殖季节开展施工作业,可视实际情况采取分段作业等措施以降低对区域生态环境的负担等。 (2)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如采用更先进的施工设备以减少废水、废气、噪声产生量;施工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集中运输至牌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杜绝污水废水直排等。 (3)做好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工作 项目开展过程中,应通过宣传牌、宣传册、环保培训会议等多种形式,提高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要求项目施工人员在开展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尤其是珍稀濒危及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野生动物受伤、死亡等情况的,应及时与属地林业主管部门联系,在其指导下开展救助工作。 (4)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监测 项目施工前、施工中及完工后,施工单位均应对施工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野生动植物资源质量状况开展持续的监测,若发现生态环境质量出现明显下降等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主管部门,并在其指导下及时采取应急补救措施。 (5)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项目完工后,施工方应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等区域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水库水面。 对自然景观的主要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需尽量保护好原有的景观资源,严格杜绝暴力施工,以防对自然景观造成不可恢复性破坏。对于施工区周围林地、农田和湿地等,应在易入区域设置围栏和警示牌,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同时出台相关纪律防止施工人员进入破坏植物植被,惊扰野生动物。 运行期主要保护措施:(1)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宣传力度,严禁在项目地内捕鱼、毒鱼、炸鱼等行为。 (2)运行初期开展水生生态监测。评估施工对水生生物和鱼类的影响,判断后期是否需要继续开展相关的保护措施。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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