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成温饰品配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饰品配件迁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成温饰品配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饰品配件迁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略) (略) 年产*件饰品配件迁建项目 | (略) 安华镇浣丰村 | (略) (略) | 项目投资*元,形成年产*件饰品配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1、大气环境:(1)注塑废气:项目采用在注塑机挤出口上方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破碎粉尘:破碎机单独设间,破碎时破碎机料斗加盖使其处于封闭状态,产生的粉尘自然沉降于封闭的破碎机间内。 2、地表水环境:(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所租厂房 (略) 雨水经出租方厂区现有雨水收集系统 (略) (略) 。(2)项目间接冷却水收集冷却后全部循环使用不排放;抛光清洗水经处理后梯级循环使用,不外排;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 (略) (略) 处理。(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 (略) 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 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注塑机、空压机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4)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15dB以上;(5)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4、固体废物:(1)废包装袋、废磨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2)污泥(含废渣)收集后外运制砖;(3)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经密封袋收集后和废原料桶、废润滑油桶一起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4)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生产废水的收集管道和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的收集管道和化粪池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抛光清洗区、液态原料仓库和固废仓库的地面防渗防漏与围堰工作、固废间地面的防渗防漏工作,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原料及产品贮运、生产过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管道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等。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略) (略) 年产*件饰品配件迁建项目 | (略) 安华镇浣丰村 | (略) (略) | 项目投资*元,形成年产*件饰品配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1、大气环境:(1)注塑废气:项目采用在注塑机挤出口上方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破碎粉尘:破碎机单独设间,破碎时破碎机料斗加盖使其处于封闭状态,产生的粉尘自然沉降于封闭的破碎机间内。 2、地表水环境:(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所租厂房 (略) 雨水经出租方厂区现有雨水收集系统 (略) (略) 。(2)项目间接冷却水收集冷却后全部循环使用不排放;抛光清洗水经处理后梯级循环使用,不外排;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 (略) (略) 处理。(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 (略) 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 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注塑机、空压机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4)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15dB以上;(5)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4、固体废物:(1)废包装袋、废磨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2)污泥(含废渣)收集后外运制砖;(3)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经密封袋收集后和废原料桶、废润滑油桶一起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4)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生产废水的收集管道和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的收集管道和化粪池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抛光清洗区、液态原料仓库和固废仓库的地面防渗防漏与围堰工作、固废间地面的防渗防漏工作,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原料及产品贮运、生产过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管道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等。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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