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2024年度第15批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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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2024年度第15批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高阳县2024年度第15批次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6个,共采集土壤样品22个,底泥采样点位1个,底泥样品1个,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pH、水溶性氟化物均有检出,铬(六价)、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氨氮部分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本次调查,共布设1个地表水监测点进行取样检测,pH、水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砷、铅、镉有检出,除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外,其余检出因子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地块内地表水为死水,导致地表水内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结果偏高,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此超标现象与地表水本身环境有关,不是由地块内及地块周边污染造成的。

调查地块历史活动未对土壤造成污染,土地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高阳县

高阳县2024年度第15批次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6个,共采集土壤样品22个,底泥采样点位1个,底泥样品1个,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pH、水溶性氟化物均有检出,铬(六价)、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氨氮部分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本次调查,共布设1个地表水监测点进行取样检测,pH、水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砷、铅、镉有检出,除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外,其余检出因子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地块内地表水为死水,导致地表水内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结果偏高,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此超标现象与地表水本身环境有关,不是由地块内及地块周边污染造成的。

调查地块历史活动未对土壤造成污染,土地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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