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章村镇美丽乡村提升改造项目之全域自来水管网新建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建设项目的公告
关于章村镇美丽乡村提升改造项目之全域自来水管网新建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建设项目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章村镇美丽乡村提升改造项目之全域 (略) 新建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工程位于章村镇茅山村、章里村、章村村、郎村村等4个行政村,由于新 (略) 跨越南溪、郎村溪及其支流,项目建成后不占用水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
联系方式:*
申请人:安吉县章村镇人民政府;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章村镇美丽乡村提升改造项目之全域 (略) 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
2、《章村镇美丽乡村提升改造项目之全域 (略) 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00章村镇美丽乡村提升改造项目之全域 (略) 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装订2)
安吉县水利局
2024年8月15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章村镇美丽乡村提升改造项目之全域 (略) 新建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工程位于章村镇茅山村、章里村、章村村、郎村村等4个行政村,由于新 (略) 跨越南溪、郎村溪及其支流,项目建成后不占用水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
联系方式:*
申请人:安吉县章村镇人民政府;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章村镇美丽乡村提升改造项目之全域 (略) 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
2、《章村镇美丽乡村提升改造项目之全域 (略) 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00章村镇美丽乡村提升改造项目之全域 (略) 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装订2)
安吉县水利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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