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商务局关于公示部分文件的决定
凌源市商务局关于公示部分文件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因下列文件的主要内容未进行公示,经研究决定,对下列文件进行补充公示。
公示文件(4份)
附件1:《 (略) 商务局信用承诺“履约践诺”制度》(凌商发〔2021〕2号)
附件2:《 (略) 商务局推进“信易批”工作实施方案》(凌商发〔2021〕3号)
附件3:关于印发《 (略)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凌商发〔2023〕20号)
附件4:关于印发《 (略) (略) 场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凌商发〔2024〕1号)
公示文件见附件1、2、3、4。
(略) 商务局
2024年8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因下列文件的主要内容未进行公示,经研究决定,对下列文件进行补充公示。
公示文件(4份)
附件1:《 (略) 商务局信用承诺“履约践诺”制度》(凌商发〔2021〕2号)
附件2:《 (略) 商务局推进“信易批”工作实施方案》(凌商发〔2021〕3号)
附件3:关于印发《 (略)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凌商发〔2023〕20号)
附件4:关于印发《 (略) (略) 场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凌商发〔2024〕1号)
公示文件见附件1、2、3、4。
(略) 商务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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