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鼎市龙安西岙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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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鼎市龙安西岙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 (略) 龙安西岙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略) 龙安西岙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为新建项目,新建渔业码头一座及相应配套设施。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渔业用海”之“渔业基础设施用海”。根据《海域使用分类》中海域使用类型和用海方式的划分,本工程海域使用类型属于渔业用海中的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用海方式包括“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本项目拟申请用海面积为0.3241 hm2,其中栈桥、码头用海面积为0.1741 hm2,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港池用海面积为0.1500 hm2,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本项目拟申请用海年限为40年。

2、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略)

3、编制主体名称:福建海洋 (略)

4、组织评审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端辉,联系方式:0593-*

地址: (略) (略) 197号(自然资源局五楼海域海岛管理股)

传真:0593-*

5、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提交相应材料反映意见。

7、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 (略) 龙安西岙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版)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5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 (略) 龙安西岙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略) 龙安西岙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为新建项目,新建渔业码头一座及相应配套设施。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渔业用海”之“渔业基础设施用海”。根据《海域使用分类》中海域使用类型和用海方式的划分,本工程海域使用类型属于渔业用海中的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用海方式包括“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本项目拟申请用海面积为0.3241 hm2,其中栈桥、码头用海面积为0.1741 hm2,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港池用海面积为0.1500 hm2,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本项目拟申请用海年限为40年。

2、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略)

3、编制主体名称:福建海洋 (略)

4、组织评审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端辉,联系方式:0593-*

地址: (略) (略) 197号(自然资源局五楼海域海岛管理股)

传真:0593-*

5、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提交相应材料反映意见。

7、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 (略) 龙安西岙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版)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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