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发改审批35号抚州市发改委关于抚州市东乡区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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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发改审批35号抚州市发改委关于抚州市东乡区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略) 发改 (略) 东乡区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燃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东乡区发改委:

报来的《 (略) 东乡区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燃气销售价格的请示》(东发改文〔2024〕5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江西省发改委《 (略) 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指导意见》(赣发改商价〔2014〕76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东乡区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自2024年7月1日起由每立方米*调整为每立方米*。

请你委密切关注调价后的社会反响, (略) 发改委反馈有关情况;关注购进管道天然气价格变化情况,并督促燃气企业认真做好价格调整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在营业场所明码标价并接受社会监督。



2024年6月25日

(略) 发改 (略) 东乡区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燃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东乡区发改委:

报来的《 (略) 东乡区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燃气销售价格的请示》(东发改文〔2024〕5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江西省发改委《 (略) 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指导意见》(赣发改商价〔2014〕76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东乡区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自2024年7月1日起由每立方米*调整为每立方米*。

请你委密切关注调价后的社会反响, (略) 发改委反馈有关情况;关注购进管道天然气价格变化情况,并督促燃气企业认真做好价格调整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在营业场所明码标价并接受社会监督。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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