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钒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开发利用项目采选尾工程矿山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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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钒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开发利用项目采选尾工程矿山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四川省钒钛 (略) “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开发利用项目(采选尾工程)矿山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开发利用项目(采选尾工程)矿山部分

建设单位:四川省钒钛 (略)

项目选址:四 (略) 盐边县新九镇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元

建设内容:新建红格南钒钛磁铁矿采矿工程,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规模为*t/a(*t/d),服务年限为48年,同时建设采矿工业场地、岩石预分场地、曹家沟排土场、粽叶沟排土场等配套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省钒钛 (略)

通讯地址:四 (略) 仁 (略) 80号

联 系 人:张跃春 *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省冶勘设计集团 (略)

联系地址: (略) 成华区崔家店52号

联系人:漆艳 *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c1f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上。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川省钒钛 (略)

2024年8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四川省钒钛 (略) “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开发利用项目(采选尾工程)矿山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开发利用项目(采选尾工程)矿山部分

建设单位:四川省钒钛 (略)

项目选址:四 (略) 盐边县新九镇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元

建设内容:新建红格南钒钛磁铁矿采矿工程,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规模为*t/a(*t/d),服务年限为48年,同时建设采矿工业场地、岩石预分场地、曹家沟排土场、粽叶沟排土场等配套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省钒钛 (略)

通讯地址:四 (略) 仁 (略) 80号

联 系 人:张跃春 *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省冶勘设计集团 (略)

联系地址: (略) 成华区崔家店52号

联系人:漆艳 *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c1f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上。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川省钒钛 (略)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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