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切实做好人社领域劳动保障诚信建设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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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切实做好人社领域劳动保障诚信建设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六 (略) 经济工作会议和2024年全区、全市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大会的安排部署,集中精力抓好诚信建设工程,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 (略) 人民政府《 (略) 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诚信建设工程为引领,坚持综合治理、重点突出、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查 (略) 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着力破解发展难题,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区办好“两件大事”提供信用保障,为全区争先进位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 (略) 场劳动用工环境。

通过日常巡查、联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未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违法施工行为;规范工程分包行为,对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要坚决纠正和依法处理;对未及时支付农民工人工资等行为采取约谈等措施限期整改;完善宣传制度,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及维权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监管。

(二)强化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常态化开展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总 (略) 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施工项目要配备专职劳资管理人员,对不建立劳动用工名册、考勤制度,不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责令整改和依法依规查处。

(三)加强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

工程项目开复工前严格落实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情况,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动态监管施工企业建立工资专户及建设单位拨付工资性拨付款情况,对未建立专户或不按规定比例及时拨付人工费用的企业责令限时整改或依法依规处罚。

(四)严格实行总包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监管。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实行动态监控在建和新建项目按月打卡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一旦发现未落实打卡发放制度,立即要求整改,或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项目停工整顿。

(五)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督促总包企业按规定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未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项目,不予办理开复工手续,对拒不缴存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六)密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人社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办理欠薪案件时,依法收集证据材料,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联系公安部门协助调查取证并依规移送公安机关,同 (略) 备案,始终保持打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惩处恶意欠薪行为。

(七)严肃失信惩戒。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施工企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业主管等部门及时分析研判、列入黑名单和清除出 (略) 场等处理意见,报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处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劳动保障监察具体开展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抓好宣传引导。

全面根治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信访维稳,事关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尤其要教育引导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企业等负责人员,消除模糊认识,积极主动配合做好专项行动。

(三)落实实名制监管责任。

切实抓好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实名制、银行按月打卡发放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尽职尽责,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六 (略) 经济工作会议和2024年全区、全市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大会的安排部署,集中精力抓好诚信建设工程,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 (略) 人民政府《 (略) 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诚信建设工程为引领,坚持综合治理、重点突出、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查 (略) 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着力破解发展难题,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区办好“两件大事”提供信用保障,为全区争先进位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 (略) 场劳动用工环境。

通过日常巡查、联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未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违法施工行为;规范工程分包行为,对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要坚决纠正和依法处理;对未及时支付农民工人工资等行为采取约谈等措施限期整改;完善宣传制度,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及维权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监管。

(二)强化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常态化开展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总 (略) 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施工项目要配备专职劳资管理人员,对不建立劳动用工名册、考勤制度,不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责令整改和依法依规查处。

(三)加强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

工程项目开复工前严格落实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情况,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动态监管施工企业建立工资专户及建设单位拨付工资性拨付款情况,对未建立专户或不按规定比例及时拨付人工费用的企业责令限时整改或依法依规处罚。

(四)严格实行总包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监管。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实行动态监控在建和新建项目按月打卡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一旦发现未落实打卡发放制度,立即要求整改,或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项目停工整顿。

(五)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督促总包企业按规定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未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项目,不予办理开复工手续,对拒不缴存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六)密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人社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办理欠薪案件时,依法收集证据材料,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联系公安部门协助调查取证并依规移送公安机关,同 (略) 备案,始终保持打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惩处恶意欠薪行为。

(七)严肃失信惩戒。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施工企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业主管等部门及时分析研判、列入黑名单和清除出 (略) 场等处理意见,报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处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劳动保障监察具体开展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抓好宣传引导。

全面根治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信访维稳,事关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尤其要教育引导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企业等负责人员,消除模糊认识,积极主动配合做好专项行动。

(三)落实实名制监管责任。

切实抓好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实名制、银行按月打卡发放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尽职尽责,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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