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网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询价公告
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网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询价公告
河北兴隆经济 (略) 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询价公告
兴隆县创信 (略) 受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河北兴隆经济 (略) 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进行招标,采购方式为询价。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北兴隆经济 (略) 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
(2)项目编号:CXZB-2024-004
(3)项目概况:河北兴隆经济 (略) 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5)简要技术要求:编制技术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6)付款方式:根据*方签订合同约定。
2.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仟元整(¥*.00元)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需求;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注:以上所有资料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均需携带原件及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者或未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审核的投标人视为审核未通过,其报名无效。
4.2文件售价:0元
4.3购买时间:自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08月17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4.4购买地点:兴隆县创信 (略) 办公室,联系电话:0314-*。
4.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询价文件答疑
1.供应商在获得询价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询价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供应商基本信息。
2、时间要求
供应商提问的时间:2024年08月17日17时30分前。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24年8月18日17时30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询价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兴隆县创信 (略) 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评审办法:最低价评标法,详见询价文件。
7.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李阳
电话:0314-*
招标代理机构:兴隆县创信 (略)
联 系 人:曹爽
电 话:0314-*
河北兴隆经济 (略) 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询价公告
兴隆县创信 (略) 受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河北兴隆经济 (略) 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进行招标,采购方式为询价。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北兴隆经济 (略) 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
(2)项目编号:CXZB-2024-004
(3)项目概况:河北兴隆经济 (略) 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5)简要技术要求:编制技术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6)付款方式:根据*方签订合同约定。
2.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仟元整(¥*.00元)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需求;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注:以上所有资料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均需携带原件及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者或未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审核的投标人视为审核未通过,其报名无效。
4.2文件售价:0元
4.3购买时间:自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08月17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4.4购买地点:兴隆县创信 (略) 办公室,联系电话:0314-*。
4.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询价文件答疑
1.供应商在获得询价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询价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供应商基本信息。
2、时间要求
供应商提问的时间:2024年08月17日17时30分前。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24年8月18日17时30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询价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兴隆县创信 (略) 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评审办法:最低价评标法,详见询价文件。
7.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李阳
电话:0314-*
招标代理机构:兴隆县创信 (略)
联 系 人:曹爽
电 话: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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