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220千伏旺西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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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220千伏旺西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220千伏旺西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 (略) 第二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肇庆220千伏旺西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

(略) 肇庆供电局

建设地点

站址位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时代大街南侧

线路途经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编制单位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项目概况

220千伏旺西输变电工程拟选 (略) 高新区时代大街复兴园旁。本项目建设内容为:(1)变电工程:拟建220kV旺西变电站,本期建设主变2×240MVA,220kV出线4回,110kV出线4回,10kV出线20回,10kV无功补偿2×5×8Mvar电容器组、2×1×8Mvar电抗器组。(2)线路工程:①220kV玉旺**线解口入 (略) 工程,新建220kV同塔双 (略) 长约2×(0.08+0.08)km。②110kV白领**线解口入 (略) 工程,新建110kV同塔双 (略) 长约2×(0.2+0.4)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相应的抑尘措施,减轻施工期对大气的环境影响。 (二)项目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确保施工期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区抑尘,不外排。运营期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略)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不在站内暂存。 (五)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4kV/m(居民区)和100μT 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220千伏旺西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 (略) 第二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肇庆220千伏旺西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

(略) 肇庆供电局

建设地点

站址位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时代大街南侧

线路途经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编制单位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项目概况

220千伏旺西输变电工程拟选 (略) 高新区时代大街复兴园旁。本项目建设内容为:(1)变电工程:拟建220kV旺西变电站,本期建设主变2×240MVA,220kV出线4回,110kV出线4回,10kV出线20回,10kV无功补偿2×5×8Mvar电容器组、2×1×8Mvar电抗器组。(2)线路工程:①220kV玉旺**线解口入 (略) 工程,新建220kV同塔双 (略) 长约2×(0.08+0.08)km。②110kV白领**线解口入 (略) 工程,新建110kV同塔双 (略) 长约2×(0.2+0.4)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相应的抑尘措施,减轻施工期对大气的环境影响。 (二)项目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确保施工期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区抑尘,不外排。运营期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略)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不在站内暂存。 (五)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4kV/m(居民区)和100μT 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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