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复合工艺功能性生产用新材料纺织品及年产5万吨配套功能性编织长丝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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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复合工艺功能性生产用新材料纺织品及年产5万吨配套功能性编织长丝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4-08-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 (略) 鸿 (略) 年产*吨复合工艺功能性生产用新材料纺织品及年产*吨配套功能性(编织)长丝生产基地项目事宜进行第一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鸿 (略) 年产*吨复合工艺功能性生产用新材料纺织品及年产*吨配套功能性(编织)长丝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概况: (略) 鸿 (略) 拟投资*万元 (略) 武江区龙归镇城乡融合产业园C2地块建设年产*吨复合工艺功能性生产用新材料纺织品及年产*吨配套功能性(编织)长丝生产基地项目。公司总占地面积约为*m2,项目拟购置12条复合工艺功能性生产用新材料纺织品生产线设备和12条配套功能性(编织)长丝生产线设备,进行新型环保塑编袋塑及改性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吨新型环保塑编袋及*吨改性再生塑料(聚*烯、聚*烯)颗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 (略) 鸿 (略)

地址: (略) 武江区龙归镇城乡融合产业园C2地块

联系人:管先生 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公众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四、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 (略)

地址: (略) 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6号办公房

邮编:* 联系人:谢工 电话/传真:0751-*

五、公众意见表和下载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公众意见表反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七、信息公开的有效期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表

(略) 鸿 (略)

2024年8月9日

附件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意见表.docx



2024-08-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 (略) 鸿 (略) 年产*吨复合工艺功能性生产用新材料纺织品及年产*吨配套功能性(编织)长丝生产基地项目事宜进行第一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鸿 (略) 年产*吨复合工艺功能性生产用新材料纺织品及年产*吨配套功能性(编织)长丝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概况: (略) 鸿 (略) 拟投资*万元 (略) 武江区龙归镇城乡融合产业园C2地块建设年产*吨复合工艺功能性生产用新材料纺织品及年产*吨配套功能性(编织)长丝生产基地项目。公司总占地面积约为*m2,项目拟购置12条复合工艺功能性生产用新材料纺织品生产线设备和12条配套功能性(编织)长丝生产线设备,进行新型环保塑编袋塑及改性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吨新型环保塑编袋及*吨改性再生塑料(聚*烯、聚*烯)颗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 (略) 鸿 (略)

地址: (略) 武江区龙归镇城乡融合产业园C2地块

联系人:管先生 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公众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四、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 (略)

地址: (略) 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6号办公房

邮编:* 联系人:谢工 电话/传真:0751-*

五、公众意见表和下载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公众意见表反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七、信息公开的有效期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表

(略) 鸿 (略)

2024年8月9日

附件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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