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关于拟批复开封顶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块免烧砖、混凝土预制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关于拟批复开封顶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块免烧砖、混凝土预制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 (略) 年产*块免烧砖、混凝土预制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拟对开封 (略) 年产*块免烧砖、混凝土预制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开封 (略) 年产*块免烧砖、混凝土预制构件建设项目 | (略) 祥符区袁坊乡工业园区 | 河南金 (略) | 河南金 (略) | 开封 (略) (略) 祥符区袁坊乡工业园区,租赁原开封火电厂土地*m2进行生产经营,项目属于袁坊乡工业园区主导产业,袁坊乡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入驻袁坊乡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元,总建筑面积8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免烧砖生产车间、预制构件生产车间、破碎车间、原料库、养护成品区、办公用房及配套等,生产规模为年产*块免烧砖、*块预制构件。 |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打磨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自动洗车装置处理后可回用,不外排;设备冲洗废水和打磨废水通过沉淀池收集暂存回用于生产,均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经场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要求采取二次密闭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废气排放口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化设置。项目废气经环保设施有效处理后,粉尘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及《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 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采用车间密闭、雾化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及《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对项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求分类收集、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暂存间要求具有“三防”措施,一般固废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标准要求。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之家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 (略) 年产*块免烧砖、混凝土预制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拟对开封 (略) 年产*块免烧砖、混凝土预制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开封 (略) 年产*块免烧砖、混凝土预制构件建设项目 | (略) 祥符区袁坊乡工业园区 | 河南金 (略) | 河南金 (略) | 开封 (略) (略) 祥符区袁坊乡工业园区,租赁原开封火电厂土地*m2进行生产经营,项目属于袁坊乡工业园区主导产业,袁坊乡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入驻袁坊乡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元,总建筑面积8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免烧砖生产车间、预制构件生产车间、破碎车间、原料库、养护成品区、办公用房及配套等,生产规模为年产*块免烧砖、*块预制构件。 |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打磨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自动洗车装置处理后可回用,不外排;设备冲洗废水和打磨废水通过沉淀池收集暂存回用于生产,均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经场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要求采取二次密闭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废气排放口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化设置。项目废气经环保设施有效处理后,粉尘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及《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 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采用车间密闭、雾化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及《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对项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求分类收集、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暂存间要求具有“三防”措施,一般固废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标准要求。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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