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关于竹园阳光嘉苑4#楼商业项目规划现状情况的公示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关于竹园阳光嘉苑4#楼商业项目规划现状情况的公示
陕 (略) 申请对 (略) 以东、 (略) 以北的竹园阳光嘉苑4#楼(商业)项目开展规划现状核实。现将该项目规划现状公示如下:
根据雁塔区政府批复的竹园阳光嘉苑4#楼(商业)遗留问题处置方案,经实地调查,该项目名称为:竹园阳光嘉苑4#楼(商业)项目,现状建筑共有12幢楼,原工程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停车位1888个。建筑密度25%,容积率4.13,绿化率38%。
本次核实4#楼(商业)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49㎡,地上建筑面积*.11㎡,地下建筑面积*.38㎡,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筑规模
依据陕西秦泰 (略) 2021年9月实测4#楼(商业)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4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平方米,实测停车位1121个(地面停车位317个,地下804个)。容积率4.24,建筑密度23%,绿化率41%。
二、本次确认的各楼幢的用途、层数、面积,如:
4#综合楼,地上24层,地下1层,其中1-2层为商业裙房,3-24层为公寓,总建筑面积*.26平方米,地上面积*.11平方米(公寓*.58平方米,商业2143.53平方米),地下1347.15平方米。
地下车库: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23平方米。
三、公建配套建设情况
该项目原审批为整体配套,此次核实4#楼(商业)许可中无公建配套。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规建字第(2009)01号)应配建:幼儿园1420㎡、卫生站200㎡、文化活动站及居民健身设备1522㎡、居委会及治安联防站858㎡、综合商场7820㎡、餐饮800㎡、商铺5800㎡、银行140㎡、邮政140㎡、厕所垃圾站50㎡、变电站(地下)80㎡。
依据实测该项目配建:幼儿园1460.12㎡、卫生站204.809㎡、文化活动站及居民健身设备685.213㎡、居委会及治安联防站865.065㎡、商业综合类*.386㎡、银行及邮政290.061㎡、厕所及垃圾站45.669㎡、变电站(地下)233.1㎡。
按照原审批技术规范,商业面积超建无需增加公建配套。公建配套需按照原审批补充公益性配套设施:文化体育类建筑面积836.787㎡。
四、日照遮挡情况
该项目于2009年9月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现场实测,项目楼位与原规划审批基本一致。
五、车位信息
该项目原审批机动车位1888个,实测地上超建5725.7平方米,按原审批时停车位配建标准:商业车位/100㎡,超建部分应补建机动车位58个,共计需配建停车位1946个。实测现状车位1121个,尚有825个车位未落实。
六、项目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分局已于2024年6月28日出具违法建设认定函(市资源雁违函[2024]236号)。
七、其他情况
1、依该项目在2017版总规中涉及商业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地铁控制线范围内; (略) 红线;涉及地灾低易发区,该项目于2009年9月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规建字第(2009)101号。
2、依据2023年5月23日西城发信息中心出具的竹园阳光嘉苑4#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意见书,涉及强制性指标问题: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实测指标大于审批指标3209.2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实测指标大于审批指标572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实测指标小于审批指标2516.45平方米,容积率大于审批指标0.11,停车位小于审批指标767个。一般问题:4# (略) 红线(5米)不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9日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雁塔 (略) 6号
邮 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
2024年8月15日
陕 (略) 申请对 (略) 以东、 (略) 以北的竹园阳光嘉苑4#楼(商业)项目开展规划现状核实。现将该项目规划现状公示如下:
根据雁塔区政府批复的竹园阳光嘉苑4#楼(商业)遗留问题处置方案,经实地调查,该项目名称为:竹园阳光嘉苑4#楼(商业)项目,现状建筑共有12幢楼,原工程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停车位1888个。建筑密度25%,容积率4.13,绿化率38%。
本次核实4#楼(商业)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49㎡,地上建筑面积*.11㎡,地下建筑面积*.38㎡,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筑规模
依据陕西秦泰 (略) 2021年9月实测4#楼(商业)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4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平方米,实测停车位1121个(地面停车位317个,地下804个)。容积率4.24,建筑密度23%,绿化率41%。
二、本次确认的各楼幢的用途、层数、面积,如:
4#综合楼,地上24层,地下1层,其中1-2层为商业裙房,3-24层为公寓,总建筑面积*.26平方米,地上面积*.11平方米(公寓*.58平方米,商业2143.53平方米),地下1347.15平方米。
地下车库: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23平方米。
三、公建配套建设情况
该项目原审批为整体配套,此次核实4#楼(商业)许可中无公建配套。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规建字第(2009)01号)应配建:幼儿园1420㎡、卫生站200㎡、文化活动站及居民健身设备1522㎡、居委会及治安联防站858㎡、综合商场7820㎡、餐饮800㎡、商铺5800㎡、银行140㎡、邮政140㎡、厕所垃圾站50㎡、变电站(地下)80㎡。
依据实测该项目配建:幼儿园1460.12㎡、卫生站204.809㎡、文化活动站及居民健身设备685.213㎡、居委会及治安联防站865.065㎡、商业综合类*.386㎡、银行及邮政290.061㎡、厕所及垃圾站45.669㎡、变电站(地下)233.1㎡。
按照原审批技术规范,商业面积超建无需增加公建配套。公建配套需按照原审批补充公益性配套设施:文化体育类建筑面积836.787㎡。
四、日照遮挡情况
该项目于2009年9月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现场实测,项目楼位与原规划审批基本一致。
五、车位信息
该项目原审批机动车位1888个,实测地上超建5725.7平方米,按原审批时停车位配建标准:商业车位/100㎡,超建部分应补建机动车位58个,共计需配建停车位1946个。实测现状车位1121个,尚有825个车位未落实。
六、项目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分局已于2024年6月28日出具违法建设认定函(市资源雁违函[2024]236号)。
七、其他情况
1、依该项目在2017版总规中涉及商业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地铁控制线范围内; (略) 红线;涉及地灾低易发区,该项目于2009年9月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规建字第(2009)101号。
2、依据2023年5月23日西城发信息中心出具的竹园阳光嘉苑4#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意见书,涉及强制性指标问题: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实测指标大于审批指标3209.2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实测指标大于审批指标572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实测指标小于审批指标2516.45平方米,容积率大于审批指标0.11,停车位小于审批指标767个。一般问题:4# (略) 红线(5米)不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9日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雁塔 (略) 6号
邮 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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