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W标准分区W44-1-2/06地块(部分)及周 (略) ( (略) 九龙坡区 (略) 更新项目-重庆美术公园重庆电厂区域(二期)工程六标段)(以下简称“评估地块”), (略) 九龙坡区五龙庙社区电力二村,占地面积约*.76m2(约42亩),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6.*°,北纬29.*°,评估地块东邻南站货运站,南 (略) 线,西邻重庆九龙发电厂主厂房,北邻重庆发电厂干煤库。目前,评估地块已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娱乐康体设施用地(A2/B1B2B3) (略) 交通设施用地(S)。
1952年之前,评估地块为荒滩;1952年,重庆发电厂西厂在评估地块东部及南部建设卸煤场;1980年,重庆发电厂新厂在评估地块西部及西南部建设输煤系统、除盐水车间、泵站、卸煤场、物资回收库房等;1993年,重庆发电厂西厂停产,评估地块内重庆发电厂西厂卸煤场继续为重庆发电厂其他厂区服务;1994年,九龙发电厂在评估地块西北部建设电除尘设施、碎煤机室以及烟囱;2014年10月31日,重庆九龙发电厂停产,地块内九龙发电厂电除尘设施、烟囱、碎煤机室闲置;2015年1月,重庆发电厂新厂关停,评估地块内重庆发电厂新厂输煤系统、除盐水车间、泵站、卸煤场闲置;2017年,九龙发电厂拆除了地块内电除尘设施以及碎煤机室内设施设备;2021年11月,业主单位委托重庆 (略) 对评估地块内重庆发电厂新厂物资回收库房内遗留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含油废物进行处置;2023年2月,业主单位拆除了评估地块内重庆九龙发电厂碎煤机室、重庆发电厂新厂部分输煤系统、重庆发电厂新厂除盐水车间和泵站设施设备及建构筑物;2023年6月,评估地块北侧重庆美术公园一期开发建设在评估地块内重庆发电厂新厂除盐水车间泵站区域临时存放弃土;2023年10月,地块内临时存放的弃土外运至地块北侧地下车库修建区域,作为车库顶板覆土回填;地块内设施设备已拆除,九龙发电厂烟囱、重庆发电厂新厂部分输煤管廊、物资回收库房、卸煤场、重庆发电厂西厂卸煤场建构筑物保留,地块闲置。地块内企业行业类别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类)的火力发电(4411),不属于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固体废物填埋场等五类地块。
前期风险评估( (略) )结果显示:在第二类用地方式下,评估地块部分土壤中钴、苯、苯并[a]蒽、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相应的人体健康风险超过了可接受水平。评估报告确定评估地块土壤污染物修复目标为:钴的含量为70mg/kg,苯的含量4mg/kg,苯并[a]蒽的含量15mg/kg,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的含量121mg/kg,苯并[b]荧蒽的含量15mg/kg,苯并[a]芘的含量1.5mg/kg,茚并[1,2,3-cd]芘的含量15mg/kg,二苯并[a,h]蒽的含量1.5mg/kg,石油烃(C10-C40)的含量4500mg/kg。经无污染点连线法计算,并结合场地特征,估算污染土壤修复面积约4976.25~6990.37平方米,修复方量约*.87~*.64立方米。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分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经地块土壤污染程度分级评价评估地块属于重度污染地块。
2024年4月,重庆九龙 (略) (以下简称“业主单位”)通过招投标确定 (略) (以下简称“修复单位”)负责实施修复工作。修复单位编制的《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W标准分区W44-1-2/06地块(部分)及周 (略) 土壤污染修复方案》(以下称“修复方案”) (略) 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了备案意见(渝(九)土方案〔2024〕2号)。根据《修复方案》和备案意见确定 (略) 线为:(1)修复单位拟采用风评报告中第一种方式治理修复,经修复单位核实,本项目地块需修复的污染土壤约*.64立方米;(2)本地块修复模式为异位修复,将污染区域的污染土壤与石块开挖后进行筛分,经过筛分后的污染土壤和施工结束后废水处理的底泥外运至冀东 (略) (首选单位)、冀东水泥 (略) (备选单位)污染土壤暂存库暂存,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3)筛分出的大粒径石块经现场清洗干净检测达到修复目标值后转运至大粒径暂存区堆存;(4)开挖区域的清洁土开挖后转运至清洁土暂存区,检测合格后原地堆存;(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按HW49(900-039-49)危险废物按规范收集后,转运至重庆中明 (略) 进行处置;(6)施工完毕后的废水经现场处理达标后外运至重庆 (略) 金凤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修复实施情况:2024年4月24日~2024年8月5日,修复单位完成了基坑污染土壤的清挖;2024年4月24日~2024年7月31日,完成污染土壤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 2024年4月29日~2024年8月3日,完成大粒径石块的冲洗;2024年8月2日,完成废水的处理及外运。
本项目修复工程量统计:2024年8月3日,修复单位完成了污染土壤清挖、内转、筛分、外运、大粒径冲洗、施工废水处置及外运等工作。本项目污染土壤理论清挖方量*.64立方米,实际清挖基坑方量*.1立方米,其中污染土壤方量*.42立方米(实方)(含污染土壤和石块),清洁土1196.88立方米,放坡土1606.8立方米。
本项目总计外运筛分后污染土壤*.77吨,657车次,其中外运至冀东 (略) *吨、335车次,外运至冀东 (略) *.77吨、332车次。本项目外运安全处置危险废物重量为0.1吨,累计转运1车次,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合格后循环用于大粒径冲洗,剩余废水达到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后外运至重庆 (略) 金凤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置,累计外运26.5吨,累计转运2车次。
修复单位自验收结果表明(检测单位:正和绿源检测技术(重庆)有限公司),修复工程达到了预期修复目标,修复后的地块土壤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用地的要求,并对修复工程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重庆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作为修复效果评估单位,根据本项目修复方案、实际施工过程等资料更新了地块概念模型,按相关规范导则制订效果评估布点采样方案。对清挖后的基坑、大粒径石块堆体、疑似污染土堆体,潜在二次影响区域等委托实验室进行了采样检测,采样监测单位为中科检测技术服务(重庆)有限公司、重庆渝法 (略) 。
效果评估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5月11日-8月5日,根据修复实施进度对清挖后的基坑、大粒径石块堆体、疑似污染土堆体及潜在二次影响区域开展了多个批次的现场采样及检测工作。本次效果评估在基坑布设了201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了352个土壤样品,另采集46个平行样;在冲洗后大粒径堆放区采集14个样品,另平行样2个;在疑似污染土堆放区共采集11个样品,另平行样2个;在潜在二次影响区域共采集50个土壤样品,另采集5个平行样。总计采集了土壤和大粒径样品总计427个,另采集了55个平行样。监测结果显示:最终本项目清挖后的基坑土壤、冲洗后的大粒径堆体、疑似污染土壤堆体、潜在二次影响区的土壤环境质量均满足修复目标值。
通过对修复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以及效果评估样品检测结果分析,我单位认为: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W标准分区W44-1-2/06地块(部分)及周 (略) 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达到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修复目标,修复过程未对潜在二次影响区域造成环境污染,符合效果评估要求,后续可以安全利用,同意竣工验收。 (略) 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审核,建议将该地块(地块编码:*) (略) 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W标准分区W44-1-2/06地块(部分)及周 (略) ( (略) 九龙坡区 (略) 更新项目-重庆美术公园重庆电厂区域(二期)工程六标段)(以下简称“评估地块”), (略) 九龙坡区五龙庙社区电力二村,占地面积约*.76m2(约42亩),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6.*°,北纬29.*°,评估地块东邻南站货运站,南 (略) 线,西邻重庆九龙发电厂主厂房,北邻重庆发电厂干煤库。目前,评估地块已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娱乐康体设施用地(A2/B1B2B3) (略) 交通设施用地(S)。
1952年之前,评估地块为荒滩;1952年,重庆发电厂西厂在评估地块东部及南部建设卸煤场;1980年,重庆发电厂新厂在评估地块西部及西南部建设输煤系统、除盐水车间、泵站、卸煤场、物资回收库房等;1993年,重庆发电厂西厂停产,评估地块内重庆发电厂西厂卸煤场继续为重庆发电厂其他厂区服务;1994年,九龙发电厂在评估地块西北部建设电除尘设施、碎煤机室以及烟囱;2014年10月31日,重庆九龙发电厂停产,地块内九龙发电厂电除尘设施、烟囱、碎煤机室闲置;2015年1月,重庆发电厂新厂关停,评估地块内重庆发电厂新厂输煤系统、除盐水车间、泵站、卸煤场闲置;2017年,九龙发电厂拆除了地块内电除尘设施以及碎煤机室内设施设备;2021年11月,业主单位委托重庆 (略) 对评估地块内重庆发电厂新厂物资回收库房内遗留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含油废物进行处置;2023年2月,业主单位拆除了评估地块内重庆九龙发电厂碎煤机室、重庆发电厂新厂部分输煤系统、重庆发电厂新厂除盐水车间和泵站设施设备及建构筑物;2023年6月,评估地块北侧重庆美术公园一期开发建设在评估地块内重庆发电厂新厂除盐水车间泵站区域临时存放弃土;2023年10月,地块内临时存放的弃土外运至地块北侧地下车库修建区域,作为车库顶板覆土回填;地块内设施设备已拆除,九龙发电厂烟囱、重庆发电厂新厂部分输煤管廊、物资回收库房、卸煤场、重庆发电厂西厂卸煤场建构筑物保留,地块闲置。地块内企业行业类别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类)的火力发电(4411),不属于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固体废物填埋场等五类地块。
前期风险评估( (略) )结果显示:在第二类用地方式下,评估地块部分土壤中钴、苯、苯并[a]蒽、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相应的人体健康风险超过了可接受水平。评估报告确定评估地块土壤污染物修复目标为:钴的含量为70mg/kg,苯的含量4mg/kg,苯并[a]蒽的含量15mg/kg,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的含量121mg/kg,苯并[b]荧蒽的含量15mg/kg,苯并[a]芘的含量1.5mg/kg,茚并[1,2,3-cd]芘的含量15mg/kg,二苯并[a,h]蒽的含量1.5mg/kg,石油烃(C10-C40)的含量4500mg/kg。经无污染点连线法计算,并结合场地特征,估算污染土壤修复面积约4976.25~6990.37平方米,修复方量约*.87~*.64立方米。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分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经地块土壤污染程度分级评价评估地块属于重度污染地块。
2024年4月,重庆九龙 (略) (以下简称“业主单位”)通过招投标确定 (略) (以下简称“修复单位”)负责实施修复工作。修复单位编制的《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W标准分区W44-1-2/06地块(部分)及周 (略) 土壤污染修复方案》(以下称“修复方案”) (略) 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了备案意见(渝(九)土方案〔2024〕2号)。根据《修复方案》和备案意见确定 (略) 线为:(1)修复单位拟采用风评报告中第一种方式治理修复,经修复单位核实,本项目地块需修复的污染土壤约*.64立方米;(2)本地块修复模式为异位修复,将污染区域的污染土壤与石块开挖后进行筛分,经过筛分后的污染土壤和施工结束后废水处理的底泥外运至冀东 (略) (首选单位)、冀东水泥 (略) (备选单位)污染土壤暂存库暂存,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3)筛分出的大粒径石块经现场清洗干净检测达到修复目标值后转运至大粒径暂存区堆存;(4)开挖区域的清洁土开挖后转运至清洁土暂存区,检测合格后原地堆存;(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按HW49(900-039-49)危险废物按规范收集后,转运至重庆中明 (略) 进行处置;(6)施工完毕后的废水经现场处理达标后外运至重庆 (略) 金凤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修复实施情况:2024年4月24日~2024年8月5日,修复单位完成了基坑污染土壤的清挖;2024年4月24日~2024年7月31日,完成污染土壤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 2024年4月29日~2024年8月3日,完成大粒径石块的冲洗;2024年8月2日,完成废水的处理及外运。
本项目修复工程量统计:2024年8月3日,修复单位完成了污染土壤清挖、内转、筛分、外运、大粒径冲洗、施工废水处置及外运等工作。本项目污染土壤理论清挖方量*.64立方米,实际清挖基坑方量*.1立方米,其中污染土壤方量*.42立方米(实方)(含污染土壤和石块),清洁土1196.88立方米,放坡土1606.8立方米。
本项目总计外运筛分后污染土壤*.77吨,657车次,其中外运至冀东 (略) *吨、335车次,外运至冀东 (略) *.77吨、332车次。本项目外运安全处置危险废物重量为0.1吨,累计转运1车次,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合格后循环用于大粒径冲洗,剩余废水达到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后外运至重庆 (略) 金凤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置,累计外运26.5吨,累计转运2车次。
修复单位自验收结果表明(检测单位:正和绿源检测技术(重庆)有限公司),修复工程达到了预期修复目标,修复后的地块土壤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用地的要求,并对修复工程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重庆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作为修复效果评估单位,根据本项目修复方案、实际施工过程等资料更新了地块概念模型,按相关规范导则制订效果评估布点采样方案。对清挖后的基坑、大粒径石块堆体、疑似污染土堆体,潜在二次影响区域等委托实验室进行了采样检测,采样监测单位为中科检测技术服务(重庆)有限公司、重庆渝法 (略) 。
效果评估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5月11日-8月5日,根据修复实施进度对清挖后的基坑、大粒径石块堆体、疑似污染土堆体及潜在二次影响区域开展了多个批次的现场采样及检测工作。本次效果评估在基坑布设了201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了352个土壤样品,另采集46个平行样;在冲洗后大粒径堆放区采集14个样品,另平行样2个;在疑似污染土堆放区共采集11个样品,另平行样2个;在潜在二次影响区域共采集50个土壤样品,另采集5个平行样。总计采集了土壤和大粒径样品总计427个,另采集了55个平行样。监测结果显示:最终本项目清挖后的基坑土壤、冲洗后的大粒径堆体、疑似污染土壤堆体、潜在二次影响区的土壤环境质量均满足修复目标值。
通过对修复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以及效果评估样品检测结果分析,我单位认为: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W标准分区W44-1-2/06地块(部分)及周 (略) 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达到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修复目标,修复过程未对潜在二次影响区域造成环境污染,符合效果评估要求,后续可以安全利用,同意竣工验收。 (略) 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审核,建议将该地块(地块编码:*) (略) 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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