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2024年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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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2024年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

czwtitl (略) 石门桥镇付家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北纬38.*°,占地面积为*m2。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任丘市2024年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地块名称的情况说明》可知,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污染识别阶段结果及现场情况,土壤检测因子: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45项基本项、表2中石油烃(C10-C40),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表1中氨氮;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中35项基本项、石油烃(C10-C40)、二*苯、二氯*烷、苯并[a]芘、总磷。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7个,共采集土壤样品20个,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pH、氨氮均有检出,铬(六价)、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部分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标准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采样点3个,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检出项共计16项,浑浊度、总硬度、硫酸盐、钠检测结果超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分析主要是受原生地质影响;其他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类筛选值要求。

调查地块历史活动未对土壤造成污染,土地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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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wtitl (略) 石门桥镇付家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北纬38.*°,占地面积为*m2。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任丘市2024年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地块名称的情况说明》可知,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污染识别阶段结果及现场情况,土壤检测因子: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45项基本项、表2中石油烃(C10-C40),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表1中氨氮;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中35项基本项、石油烃(C10-C40)、二*苯、二氯*烷、苯并[a]芘、总磷。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7个,共采集土壤样品20个,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pH、氨氮均有检出,铬(六价)、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部分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标准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采样点3个,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检出项共计16项,浑浊度、总硬度、硫酸盐、钠检测结果超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分析主要是受原生地质影响;其他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类筛选值要求。

调查地块历史活动未对土壤造成污染,土地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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