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6日关于拟对甘洛县X213两海路秀水村至坪坝村段美丽乡村路拌和站和弃土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6日关于拟对甘洛县X213两海路秀水村至坪坝村段美丽乡村路拌和站和弃土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洛县X2 (略) (秀水村至坪坝村段) (略) 拌和站和弃土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甘洛县X2 (略) (秀水村至坪坝村段) (略) 拌和站和弃土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及传真:0834-* ,0834-*(传真)
通讯地址:甘洛县团结南街物资巷6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甘洛县X2 (略) (秀水村至坪坝村段) (略) 拌和站和弃土场工程 | 甘洛县新茶乡 | (略) 养护事业发展中心 | 四川省祥龙 (略) | 在甘洛县新茶乡境内设置6座弃土场,共占地约*.95m2,共设计容渣量33.*m3(松方),主要堆存甘洛县X2 (略) (秀水村至坪坝村段) (略) 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设置1座混凝土拌和站(在4#弃土场内),建设一条混凝土生产线,年产混凝土*m3。上述工程均为甘洛县X2 (略) (秀水村至坪坝村段) (略) 的配套工程,为临时工程,服务期间为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共18个月,其中拌和站服务期为15个月。 | 施工期: 一、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规定,采取施工现场架设2.5~3m围墙,封闭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清洗运输车轮胎等措施降尘。 二、生活污水经租赁农房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全部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地面降尘,车辆冲洗废水等,不外排。 三、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定期运至周边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处理;土建施工产生的土石方集中临时堆放,留待后续生态防护再行使用。 四、采取选用低噪设备、隔声、隔振或消声,制汽车鸣笛等措施消减噪声。 运营期: 一、大气环境 (一)各弃土场卸料时用移动式雾炮机喷雾降尘,项目各弃土场周边均为山脊、植被围护,可利用植被阻挡降尘,同 (略) 机及时对弃土进行压实。2#弃土场靠近白坤村居民侧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二)在各弃土场出 (略) ,车辆在出厂前对轮胎进行冲洗; (略) 洒水, (略) 扬尘,降低行车速度,同 (略) 面进行清扫及洒水降尘。 (三)拌和站原料堆场①堆场覆盖:项目拌和站原料堆场要 (略) 进行覆盖; ②湿法作业:原料堆场设置雾炮机喷雾降尘,装卸过程采取湿法作业; ③冲洗: (略) ,车辆在出厂时进行车辆冲洗。本项目拌和站位于4#弃土场内,拌和站原料运输车辆进出拌和站应先在4# (略) 对车辆进行冲洗。 (四)拌和站水泥筒仓及粉煤灰筒仓仓顶自带仓顶滤芯除尘器,物料输送产生的粉尘通过除尘处理后由筒仓仓顶排气孔无组织排放;湿式搅拌,搅拌机上方自带有袋式除尘器,物料搅拌产生的粉尘通过搅拌机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水环境 车辆冲洗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搅拌机冲洗废水经沉淀次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搅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润滑保养、定期维修、优化布局、厂界隔声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污泥:回填至各弃土场填土区内。 五、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按复垦方案要求执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洛县X2 (略) (秀水村至坪坝村段) (略) 拌和站和弃土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甘洛县X2 (略) (秀水村至坪坝村段) (略) 拌和站和弃土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及传真:0834-* ,0834-*(传真)
通讯地址:甘洛县团结南街物资巷6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甘洛县X2 (略) (秀水村至坪坝村段) (略) 拌和站和弃土场工程 | 甘洛县新茶乡 | (略) 养护事业发展中心 | 四川省祥龙 (略) | 在甘洛县新茶乡境内设置6座弃土场,共占地约*.95m2,共设计容渣量33.*m3(松方),主要堆存甘洛县X2 (略) (秀水村至坪坝村段) (略) 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设置1座混凝土拌和站(在4#弃土场内),建设一条混凝土生产线,年产混凝土*m3。上述工程均为甘洛县X2 (略) (秀水村至坪坝村段) (略) 的配套工程,为临时工程,服务期间为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共18个月,其中拌和站服务期为15个月。 | 施工期: 一、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规定,采取施工现场架设2.5~3m围墙,封闭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清洗运输车轮胎等措施降尘。 二、生活污水经租赁农房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全部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地面降尘,车辆冲洗废水等,不外排。 三、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定期运至周边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处理;土建施工产生的土石方集中临时堆放,留待后续生态防护再行使用。 四、采取选用低噪设备、隔声、隔振或消声,制汽车鸣笛等措施消减噪声。 运营期: 一、大气环境 (一)各弃土场卸料时用移动式雾炮机喷雾降尘,项目各弃土场周边均为山脊、植被围护,可利用植被阻挡降尘,同 (略) 机及时对弃土进行压实。2#弃土场靠近白坤村居民侧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二)在各弃土场出 (略) ,车辆在出厂前对轮胎进行冲洗; (略) 洒水, (略) 扬尘,降低行车速度,同 (略) 面进行清扫及洒水降尘。 (三)拌和站原料堆场①堆场覆盖:项目拌和站原料堆场要 (略) 进行覆盖; ②湿法作业:原料堆场设置雾炮机喷雾降尘,装卸过程采取湿法作业; ③冲洗: (略) ,车辆在出厂时进行车辆冲洗。本项目拌和站位于4#弃土场内,拌和站原料运输车辆进出拌和站应先在4# (略) 对车辆进行冲洗。 (四)拌和站水泥筒仓及粉煤灰筒仓仓顶自带仓顶滤芯除尘器,物料输送产生的粉尘通过除尘处理后由筒仓仓顶排气孔无组织排放;湿式搅拌,搅拌机上方自带有袋式除尘器,物料搅拌产生的粉尘通过搅拌机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水环境 车辆冲洗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搅拌机冲洗废水经沉淀次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搅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润滑保养、定期维修、优化布局、厂界隔声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污泥:回填至各弃土场填土区内。 五、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按复垦方案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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