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泰阳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津区泰阳环科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项目环评信息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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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泰阳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津区泰阳环科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项目环评信息审查公示

(略)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鼎山大道74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江津区泰阳环科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项目

(略) 江津区珞璜镇同福村、和平社区

(略) 泰阳生态 (略)

重庆中煤科工 (略)

填埋场设计库容量*m3,其中建筑垃圾库容量*m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库容量*m3,服务年限12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库区、地下水导排工程、渗滤液导排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废水处理站、分拣破碎车间、综合利用车间。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11.*元。。

1、废气:(1)填埋作业废气治理措施:营运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固体废物到场后按照指定地点卸车,严格控制填埋作业面;临时堆土区采用 (略) 遮盖;加强机械设备、车辆等维护保养;加强易撒漏物料的物料运输管理,车辆出 (略) ;填埋场设置气体导排系统,厂区内定期喷洒除臭剂;(2)渗滤液处理站废气治理措施:渗滤液调节池加盖,渗滤液处理站设置密闭负压抽风系统,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3)生产车间废气治理措施:生产车间上料、破碎、筛分等产尘点设置集气罩,破碎分拣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筛分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

2、废水:车辆清洗废水集中收集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实验室废水、填埋场渗滤液分类收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

3、固体废物:分拣固废分类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卖综合利用;沉淀池泥沙由填埋场自身消纳处置;废活性炭由设备供应商定期进行更换并回收利用;废机油、隔油沉淀池废油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渗滤液处理站污泥按相关规定进行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出来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要求。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填埋库区和边坡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衬层材料采用高密度聚*烯膜(HDPE);设置地下水导排系统和防渗衬层渗漏监控系统;设置5处地下水监控井和1处土壤跟踪监测点。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占地范围内表层土壤保护,剥离表土在表土堆存场妥善堆存,待绿化工程实施时转运使用;废弃土石方单独堆存,待库区建成后回填于库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占地采取编织土袋拦挡或防水土工布覆盖;封场期采取绿化和生态恢复措施,因地制宜,制定生态修复方案,优先选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7、封场期环境保护措施:填埋场服务期满后,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等要求进行封场处理;封场后渗滤液处理系统、废水排放监测系统继续正常运行,直到连续2年内没有渗滤液产生或产生的渗滤液未经处理即可稳定达标排放。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编号:2304-*-04-01-*)

已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略)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鼎山大道74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江津区泰阳环科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项目

(略) 江津区珞璜镇同福村、和平社区

(略) 泰阳生态 (略)

重庆中煤科工 (略)

填埋场设计库容量*m3,其中建筑垃圾库容量*m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库容量*m3,服务年限12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库区、地下水导排工程、渗滤液导排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废水处理站、分拣破碎车间、综合利用车间。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11.*元。。

1、废气:(1)填埋作业废气治理措施:营运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固体废物到场后按照指定地点卸车,严格控制填埋作业面;临时堆土区采用 (略) 遮盖;加强机械设备、车辆等维护保养;加强易撒漏物料的物料运输管理,车辆出 (略) ;填埋场设置气体导排系统,厂区内定期喷洒除臭剂;(2)渗滤液处理站废气治理措施:渗滤液调节池加盖,渗滤液处理站设置密闭负压抽风系统,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3)生产车间废气治理措施:生产车间上料、破碎、筛分等产尘点设置集气罩,破碎分拣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筛分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

2、废水:车辆清洗废水集中收集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实验室废水、填埋场渗滤液分类收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

3、固体废物:分拣固废分类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卖综合利用;沉淀池泥沙由填埋场自身消纳处置;废活性炭由设备供应商定期进行更换并回收利用;废机油、隔油沉淀池废油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渗滤液处理站污泥按相关规定进行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出来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要求。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填埋库区和边坡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衬层材料采用高密度聚*烯膜(HDPE);设置地下水导排系统和防渗衬层渗漏监控系统;设置5处地下水监控井和1处土壤跟踪监测点。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占地范围内表层土壤保护,剥离表土在表土堆存场妥善堆存,待绿化工程实施时转运使用;废弃土石方单独堆存,待库区建成后回填于库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占地采取编织土袋拦挡或防水土工布覆盖;封场期采取绿化和生态恢复措施,因地制宜,制定生态修复方案,优先选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7、封场期环境保护措施:填埋场服务期满后,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等要求进行封场处理;封场后渗滤液处理系统、废水排放监测系统继续正常运行,直到连续2年内没有渗滤液产生或产生的渗滤液未经处理即可稳定达标排放。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编号:2304-*-04-01-*)

已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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