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县性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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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县性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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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县性社会组织:

为持续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支持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县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全县性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创投活动,对全县性社会组织开展的优秀公益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有效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进一步推动公益事业和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让困难人民群众受益。培育一批具有公益心,有能力、有意愿、可持续提供优质社会服务的公益组织成长;提高全社会对公益项目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使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二、活动时间

2024年9月。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

经遂昌县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最近两个年度内年检合格(慈善组织已履行年报义务,不包括新成立的社会组织);

2.近两年内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3.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4.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5.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和较强的执行能力,具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申报范围

针对涉及民生的广泛性、迫切性服务需求,特别是各类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实际需求,采取项目化的方式,支持和引导运作规范、模式创新、服务专业的社会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服务项目,鼓励社会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及服务专长,自行撰写申报书申报项目,支持并培育多元化的社会组织。

符合条件的每个社会组织限报1个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原则上已实施一年以上并有良好社会效益,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

2.民生迫切性服务需求的项目不受已实施一年的限制;

3.有与公益创投补助资金同等匹配的自有配套资金或社会资助资金;

4.已获政府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四、活动流程

(一)项目申报(8月)

申报单位于8月25日前联系社会组织科领取(《2024年度遂昌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书》见附件)并提交电子项目书,预审通过后打印纸质申报书(《2024年度遂昌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书》),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县民政局。

(二)资格审查(8月下旬)

县民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三)组织评审(9月中旬)

组织评审小组,召开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评审会。由各项目申报主体作展示介绍,评审小组依照评审标准现场评估打分。

(四)研究确定(9月下旬)

县民政局根据评审小组打分结果并综合考虑有关情况,研究确定获选名单及资助金额,单个项目资助资金不低于*元,不高于*元。

五、项目实施

将确定的资助项目、资助额度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项目将予以拨付启动经费,一般为50%。

项目申报主体应根据申报设定时间及时提交中期实施报告。

项目在之心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实施的,须报经县民政局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退回资助资金。

所有项目均应于2024年11月底之前完成,并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经评估合格的拨付剩余50%项目资助经费。

六、有关要求

有关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设计和推出社会需要、群众认可且自身能够有效承担的项目。要认真落实本单位专人负责,及时组建工作团队,确保项目按时有序完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资金管理要遵循“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将资助资金纳入项目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保证资助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切实履行约定义务,严禁分包、转包项目。

项目执行情况将纳入对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评估、表彰奖励、行政处罚和今后年度项目评审、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

联系人:林曦雨

电话:0578-* *

地址:遂昌县妙高 (略) 路5弄2号205室

附件:2024年度遂昌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书

附件1.2024年度遂昌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书.doc

遂昌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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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县性社会组织:

为持续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支持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县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全县性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创投活动,对全县性社会组织开展的优秀公益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有效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进一步推动公益事业和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让困难人民群众受益。培育一批具有公益心,有能力、有意愿、可持续提供优质社会服务的公益组织成长;提高全社会对公益项目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使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二、活动时间

2024年9月。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

经遂昌县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最近两个年度内年检合格(慈善组织已履行年报义务,不包括新成立的社会组织);

2.近两年内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3.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4.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5.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和较强的执行能力,具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申报范围

针对涉及民生的广泛性、迫切性服务需求,特别是各类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实际需求,采取项目化的方式,支持和引导运作规范、模式创新、服务专业的社会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服务项目,鼓励社会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及服务专长,自行撰写申报书申报项目,支持并培育多元化的社会组织。

符合条件的每个社会组织限报1个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原则上已实施一年以上并有良好社会效益,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

2.民生迫切性服务需求的项目不受已实施一年的限制;

3.有与公益创投补助资金同等匹配的自有配套资金或社会资助资金;

4.已获政府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四、活动流程

(一)项目申报(8月)

申报单位于8月25日前联系社会组织科领取(《2024年度遂昌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书》见附件)并提交电子项目书,预审通过后打印纸质申报书(《2024年度遂昌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书》),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县民政局。

(二)资格审查(8月下旬)

县民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三)组织评审(9月中旬)

组织评审小组,召开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评审会。由各项目申报主体作展示介绍,评审小组依照评审标准现场评估打分。

(四)研究确定(9月下旬)

县民政局根据评审小组打分结果并综合考虑有关情况,研究确定获选名单及资助金额,单个项目资助资金不低于*元,不高于*元。

五、项目实施

将确定的资助项目、资助额度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项目将予以拨付启动经费,一般为50%。

项目申报主体应根据申报设定时间及时提交中期实施报告。

项目在之心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实施的,须报经县民政局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退回资助资金。

所有项目均应于2024年11月底之前完成,并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经评估合格的拨付剩余50%项目资助经费。

六、有关要求

有关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设计和推出社会需要、群众认可且自身能够有效承担的项目。要认真落实本单位专人负责,及时组建工作团队,确保项目按时有序完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资金管理要遵循“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将资助资金纳入项目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保证资助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切实履行约定义务,严禁分包、转包项目。

项目执行情况将纳入对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评估、表彰奖励、行政处罚和今后年度项目评审、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

联系人:林曦雨

电话:0578-* *

地址:遂昌县妙高 (略) 路5弄2号205室

附件:2024年度遂昌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书

附件1.2024年度遂昌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书.doc

遂昌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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