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大功塑料有限公司降解塑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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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大功塑料有限公司降解塑料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16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大功塑料有限公司降解塑料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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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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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大功塑料有限公司降解塑料项目
(略) "
(略) 市辖区 (略) 金鹿工业园标准化厂房C7栋A区第6层
海南 (略)
海口大功塑料有限公司降解塑料项目选址位于 (略) 金鹿工业园标准化厂房C7栋A区第六层,租用空置厂房进行迁建,总占地面积3400m2,建筑面积3400m2,主要产品为全生物降解塑料袋、塑料瓶。项目拟建1条年产量1200吨的全生物降解塑料袋生产线、一条年生产加工150吨塑料瓶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吹膜车间、彩印车间、制袋车间、制瓶车间、原料库、成品库、水性油墨库、办公室、一般固废间和危废间。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规划,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保证治理资金落实到位,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本项目为全生物降解塑料袋与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塑料制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的鼓励类里“十九、轻工”中“2.生物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农用塑料节水器材,长寿命(三年及以上)功能性农用薄膜的开发、生产,全生物降解育苗钵、盘及相关农资包装材料”。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补充目录》以及《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二批)》,本项目产品为全生物质可降解塑料袋以及塑料瓶,不属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类。同时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为允许类。所以,项目是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的。综上,项目建设与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基本相符。
根据《海南金鹿工业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修编)》,金鹿工业园区总体定位为:按标准化厂房建设的新型产业园区, (略) 中小企业发展基地。金鹿工业园主要准入产业类型包括以小型机构机械设备和电子设备加工制造为主的产业、以食品、饮料加工为主的产业和以旅游相关商品制造为主的制造业等三大类,工业园区禁止引入化工类建设项目、含有重大危险源项目、含电镀工序的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和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项目以及电池制造类项目。本项目为全生物降解塑料袋与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不属于以上禁止项目类别,因此本项目进入金鹿工业园区是可行的。根据《海南金鹿工业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可知,本项目用地范围属于M1/M2工业用地,本项目为全生物降解塑料袋与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属于工业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海南金鹿工业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修编)》是相符的。
本项目利用空置车间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
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防护措施: ①原辅材料和成品的装运和储存应注意防火,禁止装运人员运输过程中携带火种。 ②在易燃物品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在采取应急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公安部门和环保等有关部门,疏散群众,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积极协助前来救助的公安、交通和消防人员抢救伤者和物质,使损失降到最小范围。
发布时间:2024-08-16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大功塑料有限公司降解塑料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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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市辖区 (略) 金鹿工业园标准化厂房C7栋A区第6层
海南 (略)
海口大功塑料有限公司降解塑料项目选址位于 (略) 金鹿工业园标准化厂房C7栋A区第六层,租用空置厂房进行迁建,总占地面积3400m2,建筑面积3400m2,主要产品为全生物降解塑料袋、塑料瓶。项目拟建1条年产量1200吨的全生物降解塑料袋生产线、一条年生产加工150吨塑料瓶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吹膜车间、彩印车间、制袋车间、制瓶车间、原料库、成品库、水性油墨库、办公室、一般固废间和危废间。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规划,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保证治理资金落实到位,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本项目为全生物降解塑料袋与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塑料制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的鼓励类里“十九、轻工”中“2.生物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农用塑料节水器材,长寿命(三年及以上)功能性农用薄膜的开发、生产,全生物降解育苗钵、盘及相关农资包装材料”。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补充目录》以及《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二批)》,本项目产品为全生物质可降解塑料袋以及塑料瓶,不属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类。同时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为允许类。所以,项目是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的。综上,项目建设与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基本相符。
根据《海南金鹿工业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修编)》,金鹿工业园区总体定位为:按标准化厂房建设的新型产业园区, (略) 中小企业发展基地。金鹿工业园主要准入产业类型包括以小型机构机械设备和电子设备加工制造为主的产业、以食品、饮料加工为主的产业和以旅游相关商品制造为主的制造业等三大类,工业园区禁止引入化工类建设项目、含有重大危险源项目、含电镀工序的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和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项目以及电池制造类项目。本项目为全生物降解塑料袋与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不属于以上禁止项目类别,因此本项目进入金鹿工业园区是可行的。根据《海南金鹿工业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可知,本项目用地范围属于M1/M2工业用地,本项目为全生物降解塑料袋与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属于工业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海南金鹿工业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修编)》是相符的。
本项目利用空置车间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
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防护措施: ①原辅材料和成品的装运和储存应注意防火,禁止装运人员运输过程中携带火种。 ②在易燃物品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在采取应急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公安部门和环保等有关部门,疏散群众,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积极协助前来救助的公安、交通和消防人员抢救伤者和物质,使损失降到最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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