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6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6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6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6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备注 |
1 | 光能汽车内外饰系统集成项目 | 渝北区唐家沱组团N分区N4-5-3/04地块 | 重庆振能汽车零 (略) | 重庆利田环 (略) | 项目位于渝北区唐家沱组团N分区N4-5-3/04地块,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4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2栋生产厂房、1栋研发楼、1栋综合宿舍楼、1栋化学品库及辅助用房等;二期工程配套高精密注塑设备、全自动涂装线及点补线、焊接及装配设备等并建设相应的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达产后年产*套汽车内外饰系统件(每套内外饰系统件包括大件外饰件、小件外饰件和内饰件)。项目劳动定员1400人,8小时三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22%。 | (一)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包括对施工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硬化工地 (略) ,洒水降尘,建筑渣料及原材料采用塑料薄膜覆盖,禁止高空抛洒弃渣,选用先进施工机械设备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工地必须燃用清洁燃料。 2、合理布局施工、组织交通运输和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夜间22:00时至次日6:00时进行高噪声作业,确因工艺需要,必须提前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中高考前15日及中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 3、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经市 (略) 排入渝北区石坪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4、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弃渣运至指定建筑弃渣场处置,建筑废弃土石方用于园区其它地块土地平整,不外排。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排水方案应设立完善的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提高水循环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废水外排量。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脱脂槽定期更换的槽液、水洗废水、生产车间地面清洁废水、锅炉废水、纯水机废水、工装冲洗废水、热洁炉水喷淋系统废水、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 项目建设1套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混絮凝反应+沉淀浮选+水解酸化+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不小于240m3/d。脱脂槽定期更换的槽液、水洗废水、生产车间地面清洁废水、锅炉废水、纯水机废水、工装冲洗废水、热洁炉水喷淋系统废水以及1#厂房南侧生活污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磷酸盐(以P计)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排入厂区总排口。项目建设1座生化池,设计处理规模不小于220 m3/d,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道进入生化池处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磷酸盐(以P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磷酸盐(以P计)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排入厂区总排口。 (略) (略) 排入石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一级A标后排入朝阳河,最终汇入长江。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注塑工序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采用2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烷总烃、颗粒物、苯*烯、*烯腈、*苯、*苯、1,3-*二烯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主城区排放限值。大件涂装线和小件涂装线涂装废气分别经干式过滤纸盒除漆雾后再经RTO(蓄热式热力焚化炉)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涂装废气焚烧排放口污染物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主城区排放限值,涂装废气RTO焚烧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苯与二*苯合计、苯系物、总VOCs、非*烷总烃 (略) 《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中主城区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要求。点补涂装废气和危废间有机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解析+催化燃烧系统(电加热)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苯与二*苯合计、苯系物、总VOCs、非*烷总 (略) 《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中主城区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主城区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要求。大件线水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大件线清漆后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直经15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大件线工艺空调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进入涂装线喷房和流平段后进入RTO系统。大件线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8-2016)及其第1号修改单规定的主城区排放限值。小件线水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经15m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小件线清漆后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经15m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小件线工艺空调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进入涂装线喷房和流平段后进入RTO系统。小件线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10)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8-2016)及其第1号修改单规定的主城区排放限值。热洁炉废气采用水喷淋后经15m排气筒(DA011)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DA012),油烟和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要求。 加强管理,确保涂装车间等厂房门窗外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苯、二*苯、苯系物、非*烷总烃满足《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要求。项目涂装车间外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禁止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及其它环境保护目标。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结构胶及其包装物、前处理线槽渣、废遮蔽物、废抹布、漆渣、废抛光毛毡、废洗枪溶剂、废含油棉纱手套、废电瓶、废活性炭、废过滤纸盒、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催化剂、废润滑油、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设置一个240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区,应符合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技术规范》(*)等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普通废包装物、注塑边角废料、不合格注塑件、破碎布袋除尘器收尘、打磨布袋除尘器收尘、废零配件、不合格产品、废焊料、废模具、纯水系统废过滤介质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回收单位回收处置。项目设置一个195平方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区,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餐厨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5、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涂装线、危废间、化学品库、生产废水处理站、柴油发电机房、事故池等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他生产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生活污水处理站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要求,涂装线、危废间、化学品库、生产废水处理站、柴油发电机房、事故池等应按要求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设置收集沟和收集井,在1#厂房外南侧地下建设一个不小于600m3的事故池,在化学品库房外南侧地下建设一个不小于230m3的事故池;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好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 (略) 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1- *-04-05-*) | - |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6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6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备注 |
1 | 光能汽车内外饰系统集成项目 | 渝北区唐家沱组团N分区N4-5-3/04地块 | 重庆振能汽车零 (略) | 重庆利田环 (略) | 项目位于渝北区唐家沱组团N分区N4-5-3/04地块,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4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2栋生产厂房、1栋研发楼、1栋综合宿舍楼、1栋化学品库及辅助用房等;二期工程配套高精密注塑设备、全自动涂装线及点补线、焊接及装配设备等并建设相应的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达产后年产*套汽车内外饰系统件(每套内外饰系统件包括大件外饰件、小件外饰件和内饰件)。项目劳动定员1400人,8小时三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22%。 | (一)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包括对施工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硬化工地 (略) ,洒水降尘,建筑渣料及原材料采用塑料薄膜覆盖,禁止高空抛洒弃渣,选用先进施工机械设备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工地必须燃用清洁燃料。 2、合理布局施工、组织交通运输和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夜间22:00时至次日6:00时进行高噪声作业,确因工艺需要,必须提前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中高考前15日及中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 3、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经市 (略) 排入渝北区石坪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4、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弃渣运至指定建筑弃渣场处置,建筑废弃土石方用于园区其它地块土地平整,不外排。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排水方案应设立完善的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提高水循环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废水外排量。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脱脂槽定期更换的槽液、水洗废水、生产车间地面清洁废水、锅炉废水、纯水机废水、工装冲洗废水、热洁炉水喷淋系统废水、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 项目建设1套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混絮凝反应+沉淀浮选+水解酸化+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不小于240m3/d。脱脂槽定期更换的槽液、水洗废水、生产车间地面清洁废水、锅炉废水、纯水机废水、工装冲洗废水、热洁炉水喷淋系统废水以及1#厂房南侧生活污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磷酸盐(以P计)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排入厂区总排口。项目建设1座生化池,设计处理规模不小于220 m3/d,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道进入生化池处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磷酸盐(以P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磷酸盐(以P计)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排入厂区总排口。 (略) (略) 排入石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一级A标后排入朝阳河,最终汇入长江。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注塑工序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采用2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烷总烃、颗粒物、苯*烯、*烯腈、*苯、*苯、1,3-*二烯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主城区排放限值。大件涂装线和小件涂装线涂装废气分别经干式过滤纸盒除漆雾后再经RTO(蓄热式热力焚化炉)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涂装废气焚烧排放口污染物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主城区排放限值,涂装废气RTO焚烧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苯与二*苯合计、苯系物、总VOCs、非*烷总烃 (略) 《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中主城区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要求。点补涂装废气和危废间有机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解析+催化燃烧系统(电加热)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苯与二*苯合计、苯系物、总VOCs、非*烷总 (略) 《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中主城区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主城区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要求。大件线水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大件线清漆后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直经15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大件线工艺空调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进入涂装线喷房和流平段后进入RTO系统。大件线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8-2016)及其第1号修改单规定的主城区排放限值。小件线水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经15m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小件线清漆后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经15m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小件线工艺空调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进入涂装线喷房和流平段后进入RTO系统。小件线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10)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8-2016)及其第1号修改单规定的主城区排放限值。热洁炉废气采用水喷淋后经15m排气筒(DA011)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DA012),油烟和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要求。 加强管理,确保涂装车间等厂房门窗外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苯、二*苯、苯系物、非*烷总烃满足《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要求。项目涂装车间外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禁止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及其它环境保护目标。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结构胶及其包装物、前处理线槽渣、废遮蔽物、废抹布、漆渣、废抛光毛毡、废洗枪溶剂、废含油棉纱手套、废电瓶、废活性炭、废过滤纸盒、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催化剂、废润滑油、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设置一个240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区,应符合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技术规范》(*)等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普通废包装物、注塑边角废料、不合格注塑件、破碎布袋除尘器收尘、打磨布袋除尘器收尘、废零配件、不合格产品、废焊料、废模具、纯水系统废过滤介质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回收单位回收处置。项目设置一个195平方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区,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餐厨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5、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涂装线、危废间、化学品库、生产废水处理站、柴油发电机房、事故池等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他生产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生活污水处理站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要求,涂装线、危废间、化学品库、生产废水处理站、柴油发电机房、事故池等应按要求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设置收集沟和收集井,在1#厂房外南侧地下建设一个不小于600m3的事故池,在化学品库房外南侧地下建设一个不小于230m3的事故池;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好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 (略) 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1- *-04-0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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