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县敦厚镇南街村余家环境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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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县敦厚镇南街村余家环境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县发改审字〔2024〕215号

关于吉安县敦厚镇南街村余家环境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安县敦厚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吉安县敦厚镇南街村余家环境提升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吉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的《关于下达吉安县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资金和中央统筹第一批、省级统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幸福感,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敦厚镇南街村余家环境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407-*-04-01-*)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吉安县敦厚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敦厚镇南街村余家村小组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道路硬化3500㎡;2、道路加宽2500㎡;3、新建排水沟3000m;4、乱搭、乱建整治1000m;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改造30座;6、安装公共基础照明30盏;7、检查井20个;8、池塘清淤2个;9、拆除危房、违建等1300㎡;10、村庄内外环境整治3000㎡;11、新建挡土墙200m3;12、维修小桥1座;13、路面铺装1500㎡;14、水泥砂浆粉面2000㎡;15、雨污水管道2000m;16、巷道改建3300㎡等。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元(以县财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敦厚镇政府配套。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积极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4年8月9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印发


吉县发改审字〔2024〕215号

关于吉安县敦厚镇南街村余家环境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安县敦厚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吉安县敦厚镇南街村余家环境提升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吉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的《关于下达吉安县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资金和中央统筹第一批、省级统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幸福感,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敦厚镇南街村余家环境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407-*-04-01-*)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吉安县敦厚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敦厚镇南街村余家村小组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道路硬化3500㎡;2、道路加宽2500㎡;3、新建排水沟3000m;4、乱搭、乱建整治1000m;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改造30座;6、安装公共基础照明30盏;7、检查井20个;8、池塘清淤2个;9、拆除危房、违建等1300㎡;10、村庄内外环境整治3000㎡;11、新建挡土墙200m3;12、维修小桥1座;13、路面铺装1500㎡;14、水泥砂浆粉面2000㎡;15、雨污水管道2000m;16、巷道改建3300㎡等。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元(以县财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敦厚镇政府配套。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积极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4年8月9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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