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24年度标定地价成果的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24年度标定地价成果的通告
深规划资源〔2024〕682号
《 (略) 2024年度标定地价成果》已经按规定更新,现以分区分用途图表形式予以通告,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次标定地价是以标准宗地为单位,以2024年1月1日为估价期日,分为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四种用途,土地使用期限按住宅70年、商业40年、办公40年、工业 30年,在现状开发利用、 (略) 场条件下的土地权利价格。
二、本次标定地价适用 (略) 行政辖区。
三、具体地价测算按照《 (略) 地价测算规则》执行。
四、本次标定地价中住宅、办公用途为允许分割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商业用途为允许分割转让的首层的平均楼面地价,工业用途为不得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单位为元/平方米,以人民币计价。
五、本次通告的标定地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http://**)查询。
六、本次通告的标定地价自2024年8月15日起生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 (略) 2023年度标定地价成果的通告》(深规划资源〔2023〕333号)停止执行。
七、本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5日
深规划资源〔2024〕682号
《 (略) 2024年度标定地价成果》已经按规定更新,现以分区分用途图表形式予以通告,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次标定地价是以标准宗地为单位,以2024年1月1日为估价期日,分为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四种用途,土地使用期限按住宅70年、商业40年、办公40年、工业 30年,在现状开发利用、 (略) 场条件下的土地权利价格。
二、本次标定地价适用 (略) 行政辖区。
三、具体地价测算按照《 (略) 地价测算规则》执行。
四、本次标定地价中住宅、办公用途为允许分割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商业用途为允许分割转让的首层的平均楼面地价,工业用途为不得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单位为元/平方米,以人民币计价。
五、本次通告的标定地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http://**)查询。
六、本次通告的标定地价自2024年8月15日起生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 (略) 2023年度标定地价成果的通告》(深规划资源〔2023〕333号)停止执行。
七、本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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