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关于陕西省白河县杨家沟玉石绿松石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关于陕西省白河县杨家沟玉石绿松石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5-*
??邮箱:*@*q.com
??通讯地址:白河县城 (略) 137号
??邮编:*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白环批复〔2024〕7号 | 2024年8月5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5-*
??邮箱:*@*q.com
??通讯地址:白河县城 (略) 137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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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环批复〔2024〕7号 | 2024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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