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安市畲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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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安市畲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前公示

   (略) (略) 的申请,按照相关规划及有关规定,我局 (略) 畲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请相邻四至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在公示期间,欢迎利害关系人对该审批事项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或在公示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向我局发表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审批。

  公示地点:项目所在地

  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9日

  接受查询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略) 址:http://**

  接受查询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自然资源局窗口

  联系人:钟女士

  查询电话:0593-*

  附件:1.项目情况表

     2.总平面规划方案

     3.总平面调整方案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8日

  附件1

项 目 情 况 表

建设项目

(略) 畲族文化中心

建设单位

(略) (略)

用地位置

(略) 坂中畲族乡亭兜C11地块

用地性质

文化用地(0803)

用地面积

5628.4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

原2532.78平方米,现2530.48平方米

建筑面积

原总建筑面积*.7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282.98平方米),现总建筑面积*.6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979.3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765.32平方米)

建筑密度

原45%,现44.96%

容积率

原1.79,现1.77

绿地率

原20.55%,现21.09%

机动车

停车泊位

103个

非机动车

停车泊位

原618个,现518个

调整内容

(可致电详询)

1.次入口建设临时车辆 (略) (略) 相通。

2.主入口标高及台阶数量调整。

3.北面通往主入口广场步道通向二层屋面的架空台阶阶级数增加,屋面标高调整。

4.博物 (略) 原设计4.5M宽度调整为3.5M宽,非机动车位位置调整。

5.绿化位置优化调整。绿化面积增加,绿地率增加至21.09%。

6.建筑一层局部架空调整为配电房,增加配电房建设规模。

   (略) (略) 的申请,按照相关规划及有关规定,我局 (略) 畲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请相邻四至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在公示期间,欢迎利害关系人对该审批事项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或在公示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向我局发表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审批。

  公示地点:项目所在地

  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9日

  接受查询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略) 址:http://**

  接受查询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自然资源局窗口

  联系人:钟女士

  查询电话:0593-*

  附件:1.项目情况表

     2.总平面规划方案

     3.总平面调整方案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8日

  附件1

项 目 情 况 表

建设项目

(略) 畲族文化中心

建设单位

(略) (略)

用地位置

(略) 坂中畲族乡亭兜C11地块

用地性质

文化用地(0803)

用地面积

5628.4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

原2532.78平方米,现2530.48平方米

建筑面积

原总建筑面积*.7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282.98平方米),现总建筑面积*.6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979.3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765.32平方米)

建筑密度

原45%,现44.96%

容积率

原1.79,现1.77

绿地率

原20.55%,现21.09%

机动车

停车泊位

103个

非机动车

停车泊位

原618个,现518个

调整内容

(可致电详询)

1.次入口建设临时车辆 (略) (略) 相通。

2.主入口标高及台阶数量调整。

3.北面通往主入口广场步道通向二层屋面的架空台阶阶级数增加,屋面标高调整。

4.博物 (略) 原设计4.5M宽度调整为3.5M宽,非机动车位位置调整。

5.绿化位置优化调整。绿化面积增加,绿地率增加至21.09%。

6.建筑一层局部架空调整为配电房,增加配电房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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