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G4京港澳高速耒阳大市至宜章湘粤界段扩容工程项目2#综合场站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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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G4京港澳高速耒阳大市至宜章湘粤界段扩容工程项目2#综合场站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

关于湖南省G4京港澳高速耒阳大市至宜章(湘粤界)段扩容工程项目2#综合场站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我局对湖南省G4京港澳 (略) 至宜章(湘粤界)段扩容工程项目2#综合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略) 139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衡环耒评〔2024〕19号

中建 (略)

衡环耒评【2024】19号 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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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我局对湖南省G4京港澳 (略) 至宜章(湘粤界)段扩容工程项目2#综合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略) 139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衡环耒评〔2024〕19号

中建 (略)

衡环耒评【2024】19号 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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