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国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精密仪器技术改造项目拟批准公示
南通国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精密仪器技术改造项目拟批准公示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888号;
建设单位:南通 (略) ;
环评机构:苏州 (略) ;
项目概况:南通 (略) (略) 888号现有厂区内建设“精密仪器技术改造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引进精密仪器生产线进行精密仪器主体生产加工,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年产精密仪器主体2000台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5%。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从现有员工进行调配,年工作时间300天,一班制运转,每班8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水污染防治。本项目雨、污排口依托厂区现有。本项目表调、磷化废水收集进厂区污水处理站内单独的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二级反应沉淀+砂滤+碳滤+超滤”,设计处理规模为10t/d,新建)处理达到工艺用水要求后全部回用于表调、磷化工序;脱脂废水收集进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调节+混凝沉淀+气浮”,设计处理规模为15t/d,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系统拆除后新建)处理达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 (略) 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通*河。
(2)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焊接废气(颗粒物)、打磨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进“脉冲滤芯除尘器”(新增)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1#,新增)排放;喷砂、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密闭负压收集进“滤芯除尘器+高效过滤器”(新增)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2#,新增)排放;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密闭负压收集进“滤芯除尘器+高效过滤器”(新增)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3#,新增)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经负压收集进“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新增)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4#,新增)排放;磷化前处理线水份烘干工序、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4#依托现有,25#新增)排放。激光切割废气(颗粒物)经密闭负压收集进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装置(新增)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非*烷总烃)经整体换气收集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新增)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磷化前处理线水份烘干工序、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的标准限值,焊接、打磨、喷砂、抛丸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标准限值,喷粉、固化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的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中的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的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东、南、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西厂界执行4类标准;排污口设置须符合《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废矿物油及废油桶(HW08)、脱脂渣(HW17)、磷化渣(HW17)、污泥(HW17)、废包装物(HW49)、废膜(HW49)、废活性炭(HW49)、废砂(HW49)、废超滤膜(HW49)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废焊丝、废砂纸、废钢砂、废钢丸、收集粉尘、废滤材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文件的要求。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址: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q.com
联系人:顾晨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888号;
建设单位:南通 (略) ;
环评机构:苏州 (略) ;
项目概况:南通 (略) (略) 888号现有厂区内建设“精密仪器技术改造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引进精密仪器生产线进行精密仪器主体生产加工,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年产精密仪器主体2000台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5%。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从现有员工进行调配,年工作时间300天,一班制运转,每班8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水污染防治。本项目雨、污排口依托厂区现有。本项目表调、磷化废水收集进厂区污水处理站内单独的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二级反应沉淀+砂滤+碳滤+超滤”,设计处理规模为10t/d,新建)处理达到工艺用水要求后全部回用于表调、磷化工序;脱脂废水收集进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调节+混凝沉淀+气浮”,设计处理规模为15t/d,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系统拆除后新建)处理达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 (略) 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通*河。
(2)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焊接废气(颗粒物)、打磨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进“脉冲滤芯除尘器”(新增)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1#,新增)排放;喷砂、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密闭负压收集进“滤芯除尘器+高效过滤器”(新增)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2#,新增)排放;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密闭负压收集进“滤芯除尘器+高效过滤器”(新增)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3#,新增)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经负压收集进“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新增)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4#,新增)排放;磷化前处理线水份烘干工序、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4#依托现有,25#新增)排放。激光切割废气(颗粒物)经密闭负压收集进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装置(新增)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非*烷总烃)经整体换气收集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新增)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磷化前处理线水份烘干工序、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的标准限值,焊接、打磨、喷砂、抛丸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标准限值,喷粉、固化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的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中的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的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东、南、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西厂界执行4类标准;排污口设置须符合《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废矿物油及废油桶(HW08)、脱脂渣(HW17)、磷化渣(HW17)、污泥(HW17)、废包装物(HW49)、废膜(HW49)、废活性炭(HW49)、废砂(HW49)、废超滤膜(HW49)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废焊丝、废砂纸、废钢砂、废钢丸、收集粉尘、废滤材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文件的要求。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址: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q.com
联系人: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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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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