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铭能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船用舾装设备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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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江苏铭能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船用舾装设备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船用舾装设备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分界镇工业集 (略) 南侧9号

建设单位:江苏铭 (略)

基本情况:江苏铭 (略) 成立于2022年9月29日,是一家专业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物料搬运 (略) 。企业现投资*万元,新增用地*平方米,新建厂房、办公用房等,建筑面积*平方米。购置大型粉碎机5条线、挤塑机8条线、激光切割机、超声波探伤仪、双切割头数控切割机、双柱油压机、三辊卷板机、单臂钳口式万能弯板机等设备,建设船用舾装设备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旺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排气筒FQ1排放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VOCs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147-2021)标准;FQ2排放VOCs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VOCs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切削液、焊渣、废磨光片、漆渣、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收集尘(金属粉尘)、收集尘(塑料粉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和手套。其中,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集尘(金属粉尘)、焊渣、废磨光片、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售物资部门;收集尘(塑料粉尘)企业回收利用;废切削液、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通讯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船用舾装设备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分界镇工业集 (略) 南侧9号

建设单位:江苏铭 (略)

基本情况:江苏铭 (略) 成立于2022年9月29日,是一家专业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物料搬运 (略) 。企业现投资*万元,新增用地*平方米,新建厂房、办公用房等,建筑面积*平方米。购置大型粉碎机5条线、挤塑机8条线、激光切割机、超声波探伤仪、双切割头数控切割机、双柱油压机、三辊卷板机、单臂钳口式万能弯板机等设备,建设船用舾装设备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旺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排气筒FQ1排放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VOCs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147-2021)标准;FQ2排放VOCs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VOCs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切削液、焊渣、废磨光片、漆渣、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收集尘(金属粉尘)、收集尘(塑料粉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和手套。其中,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集尘(金属粉尘)、焊渣、废磨光片、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售物资部门;收集尘(塑料粉尘)企业回收利用;废切削液、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通讯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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