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北方供暖有限公司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吉林市北方供暖有限公司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6日我 (略) (略)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1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1612室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略) 高新北区大红土村3社 (略) 院内 | (略) (略) | 吉林 (略) | 该项 (略) 高新北区大红土村3社 (略) 院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26.*度,纬度43.*度。项目拟建设2条生产线,分别为生产生物质颗粒*吨生产线和生产秸秆饲料*吨生产线,使用1台4t/h的生物质燃烧器用于烘干。该项目租用 (略) 一座现有闲置空厂房内的1个仓库(5号仓)作为生产车间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320m2,项目另租用厂房西侧的两个彩钢房作为检斤房和休息室,均为12m2,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总投*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控,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废气的排放。项目破碎、制粒和打包压实工艺需设置集气罩,其收集的粉尘须经密闭管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烘干工艺产生的废气须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燃烧器烟气共同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其污染物烟尘、粉尘、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及表4二级标准要求。 严格控制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区内定期洒水降尘,生产过程中,厂区须保持相对密闭;项目须配套建设生物质燃料储库和灰渣储存间,燃料、除尘灰和灰渣须采用袋装,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浓度限值要求。 3、坚持“节约用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浇渣和厂内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须排入原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禁止私设排污口,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下和地表水体。 4、为防止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项目生产区、烘干、燃烧器及储存区均须进行地面硬化。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期间须保持密闭环境;厂房须隔声并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设置基础减震,减振垫或柔性接头等方式降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类标准要求。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筛分工序产生的杂质用于周边土洼地面填平;破碎、制粒、压实打包粉尘及烘干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木屑和稻壳原料拆包时产生的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定期外卖至废品收购站;落地灰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定期洒水降尘后,收集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燃烧器灰渣堆放在厂区内,塑料袋封闭贮存,定期外卖用作农肥;废布袋更换后产生的废弃布袋外卖废品收购站,不在厂内贮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复函》要求。经核定,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SO2)2.142t/a、氮氧化物(NOx)1.428t/a、颗粒物0.504t/a,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8、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措施,项目须围绕须加强应急演练,形成环境污染事故预防机制,提高生态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防止发生由于管理问题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所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9、完善并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确定企业的自行监测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10、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 (略) ,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6日我 (略) (略)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1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1612室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略) 高新北区大红土村3社 (略) 院内 | (略) (略) | 吉林 (略) | 该项 (略) 高新北区大红土村3社 (略) 院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26.*度,纬度43.*度。项目拟建设2条生产线,分别为生产生物质颗粒*吨生产线和生产秸秆饲料*吨生产线,使用1台4t/h的生物质燃烧器用于烘干。该项目租用 (略) 一座现有闲置空厂房内的1个仓库(5号仓)作为生产车间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320m2,项目另租用厂房西侧的两个彩钢房作为检斤房和休息室,均为12m2,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总投*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控,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废气的排放。项目破碎、制粒和打包压实工艺需设置集气罩,其收集的粉尘须经密闭管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烘干工艺产生的废气须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燃烧器烟气共同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其污染物烟尘、粉尘、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及表4二级标准要求。 严格控制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区内定期洒水降尘,生产过程中,厂区须保持相对密闭;项目须配套建设生物质燃料储库和灰渣储存间,燃料、除尘灰和灰渣须采用袋装,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浓度限值要求。 3、坚持“节约用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浇渣和厂内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须排入原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禁止私设排污口,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下和地表水体。 4、为防止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项目生产区、烘干、燃烧器及储存区均须进行地面硬化。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期间须保持密闭环境;厂房须隔声并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设置基础减震,减振垫或柔性接头等方式降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类标准要求。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筛分工序产生的杂质用于周边土洼地面填平;破碎、制粒、压实打包粉尘及烘干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木屑和稻壳原料拆包时产生的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定期外卖至废品收购站;落地灰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定期洒水降尘后,收集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燃烧器灰渣堆放在厂区内,塑料袋封闭贮存,定期外卖用作农肥;废布袋更换后产生的废弃布袋外卖废品收购站,不在厂内贮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复函》要求。经核定,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SO2)2.142t/a、氮氧化物(NOx)1.428t/a、颗粒物0.504t/a,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8、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措施,项目须围绕须加强应急演练,形成环境污染事故预防机制,提高生态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防止发生由于管理问题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所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9、完善并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确定企业的自行监测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10、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 (略) ,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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