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先昌石化实业有限公司舒城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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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先昌石化实业有限公司舒城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舒环评〔2024〕41号

关于安徽先昌石化实业有限公司舒城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 (略) :

你单位报来《安徽 (略) 舒城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安徽 (略) 舒城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加油站项目位于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城关园区鼓楼北 (略) 交叉口西南角,经核查县城总体规划图,该项目在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主要由综合楼、站房、罩棚、加油区、储油区、充电区组成。项目总投资*元。站内设50m3地埋式双层汽油储罐1座,30m3地埋式双层汽油储罐1座,45m3地埋式双层汽油储罐1座,50m3地埋式双层柴油储罐1座,总罐容积175m3,计算容积150m3(柴油容积折半),设置6台六枪三油品潜油泵加油机,站区配套充电桩38座,洗车设备2套。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中相关规定,本站为二级加油站。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油品8100t(汽柴比3:1)的能力。

二、告知承诺制批复意见:根据安徽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环发〔2020〕7号)和《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 (略) 自愿申请,以“告知承诺制” (略) 《安徽 (略) 舒城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安徽 (略) 舒城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做实质审查,不承担法律法规中关于环评审批行政部门审查环评的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一 (略) 和安徽 (略) (环评编制单位)承担。

我局将公开《安徽 (略) 舒城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版)和相关承诺书,请你公司严格履行承诺。如有违反,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三、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企业生态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在实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范、政策等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满足国家、省规定的标准指标。

四、环境管理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按照生态环境监测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须自觉接受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内部环境管理。

舒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属地管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日常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附件: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

2024年7月29日

抄送:舒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环评单位,设计单位。

公示版- 安徽 (略) 舒城综合能源中心加油站项目.pdf

安徽 (略) 舒城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加油站项目报批承诺书.pdf


舒环评〔2024〕41号

关于安徽先昌石化实业有限公司舒城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 (略) :

你单位报来《安徽 (略) 舒城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安徽 (略) 舒城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加油站项目位于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城关园区鼓楼北 (略) 交叉口西南角,经核查县城总体规划图,该项目在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主要由综合楼、站房、罩棚、加油区、储油区、充电区组成。项目总投资*元。站内设50m3地埋式双层汽油储罐1座,30m3地埋式双层汽油储罐1座,45m3地埋式双层汽油储罐1座,50m3地埋式双层柴油储罐1座,总罐容积175m3,计算容积150m3(柴油容积折半),设置6台六枪三油品潜油泵加油机,站区配套充电桩38座,洗车设备2套。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中相关规定,本站为二级加油站。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油品8100t(汽柴比3:1)的能力。

二、告知承诺制批复意见:根据安徽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环发〔2020〕7号)和《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 (略) 自愿申请,以“告知承诺制” (略) 《安徽 (略) 舒城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安徽 (略) 舒城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做实质审查,不承担法律法规中关于环评审批行政部门审查环评的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一 (略) 和安徽 (略) (环评编制单位)承担。

我局将公开《安徽 (略) 舒城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版)和相关承诺书,请你公司严格履行承诺。如有违反,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三、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企业生态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在实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范、政策等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满足国家、省规定的标准指标。

四、环境管理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按照生态环境监测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须自觉接受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内部环境管理。

舒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属地管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日常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附件: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

2024年7月29日

抄送:舒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环评单位,设计单位。

公示版- 安徽 (略) 舒城综合能源中心加油站项目.pdf

安徽 (略) 舒城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加油站项目报批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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