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艾普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北京艾普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21号楼2层203局部、204
公示时间:2024-08-16至2024-08-22
受理时间:2024-08-16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元,租赁1079.62平方米建设实验室项目,主要进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测,临床免疫、血清学检测,临床体液、血液检测,临床生化检测,临床微生物检测,共计检测*件。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艾普医 (略)
联系人:杨蓉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海淀区 (略) 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略) 21号楼2层203局部、204
公示时间:2024-08-16至2024-08-22
受理时间:2024-08-16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元,租赁1079.62平方米建设实验室项目,主要进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测,临床免疫、血清学检测,临床体液、血液检测,临床生化检测,临床微生物检测,共计检测*件。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艾普医 (略)
联系人:杨蓉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海淀区 (略) 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