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做出的黄山创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电网用铝包钢数字化升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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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做出的黄山创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电网用铝包钢数字化升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用铝包钢数字化升级技改项目

(略) 歙县循环经济园区黄山 (略)

黄山 (略)

黄山 (略)

本次拟调整现有产品结构并进行资源整合,停止*吨磷化钢丝、0.*吨弹簧钢丝、2.*吨镀锌钢绞线及桥梁钢的生产,保留其部分设备用于铝包钢生产研发,拆除现场其余闲置设备后建设本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现有厂房,新增9台冷拉机、8台AS包覆机、14台AS拉丝机、1台复绕机、3台弓绞机、2台管绞机等主要设备,以及若干辅助生产设备和环保安全设备设施,形成新增铝包钢年产能力*吨规模,最终达成全厂铝包钢总年产能力*吨的规模。同时实施数字化改造,升级使用友TC云ERP+MES数字化系统,实现业务、流程、现场数据的数字化,形成数字支撑的智能化管理决策体系

1、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淘汰的生产线拆除以及新增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拆除过程应按《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要求,落实项目拆除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项目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隧道式自动酸洗磷化线酸洗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水洗废水、皂化废水、配套碱喷淋更换废水、AS包覆及AS拉丝线水冷更换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酸碱中和+絮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预处理后,在厂区总排口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铅浴热处理线水冷更换废水(含铅)、在线酸洗磷化线酸洗后水洗更换废水(含铅)、碱喷淋废水(含铅)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回用水污水处理设施系统”(处理工艺为“调节+混凝沉淀+斜板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同种工序再次利用,不外排。

3、项目所在厂区四侧厂界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建筑隔声措施后,项目对四侧厂界噪声叠加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厂产生的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部分外售处理,其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焚烧厂焚烧处理。危险固废经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项目期生产线产生的粉尘、铅烟、盐酸储罐产生的酸雾废气(HCl)、废盐酸罐产生的酸雾废气(HCl)、隧道式全自动酸洗生产线中酸洗产生的盐酸酸雾(HCl)等收集处理后,均分别通过排气筒排放;在线酸洗磷化线 酸雾(HCl)经酸洗池两侧采用水封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该项目于2024年8月9日在歙县 (略) 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通讯地址: (略) 7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用铝包钢数字化升级技改项目

(略) 歙县循环经济园区黄山 (略)

黄山 (略)

黄山 (略)

本次拟调整现有产品结构并进行资源整合,停止*吨磷化钢丝、0.*吨弹簧钢丝、2.*吨镀锌钢绞线及桥梁钢的生产,保留其部分设备用于铝包钢生产研发,拆除现场其余闲置设备后建设本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现有厂房,新增9台冷拉机、8台AS包覆机、14台AS拉丝机、1台复绕机、3台弓绞机、2台管绞机等主要设备,以及若干辅助生产设备和环保安全设备设施,形成新增铝包钢年产能力*吨规模,最终达成全厂铝包钢总年产能力*吨的规模。同时实施数字化改造,升级使用友TC云ERP+MES数字化系统,实现业务、流程、现场数据的数字化,形成数字支撑的智能化管理决策体系

1、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淘汰的生产线拆除以及新增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拆除过程应按《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要求,落实项目拆除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项目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隧道式自动酸洗磷化线酸洗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水洗废水、皂化废水、配套碱喷淋更换废水、AS包覆及AS拉丝线水冷更换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酸碱中和+絮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预处理后,在厂区总排口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铅浴热处理线水冷更换废水(含铅)、在线酸洗磷化线酸洗后水洗更换废水(含铅)、碱喷淋废水(含铅)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回用水污水处理设施系统”(处理工艺为“调节+混凝沉淀+斜板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同种工序再次利用,不外排。

3、项目所在厂区四侧厂界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建筑隔声措施后,项目对四侧厂界噪声叠加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厂产生的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部分外售处理,其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焚烧厂焚烧处理。危险固废经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项目期生产线产生的粉尘、铅烟、盐酸储罐产生的酸雾废气(HCl)、废盐酸罐产生的酸雾废气(HCl)、隧道式全自动酸洗生产线中酸洗产生的盐酸酸雾(HCl)等收集处理后,均分别通过排气筒排放;在线酸洗磷化线 酸雾(HCl)经酸洗池两侧采用水封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该项目于2024年8月9日在歙县 (略) 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通讯地址: (略) 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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