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万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贮运一体化变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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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万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贮运一体化变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湖南万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贮运一体化变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贮运一体化变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

地址: (略) 天元 (略) 509号

邮政编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危险废物集中收贮运一体化变更(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二厂区: (略) 天元区高科汽配园C区5栋A座

四厂区: (略) 天元区新马工业园C区A座4栋厂房内南区东侧靠墙一跨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原设立3个危险废物贮存区,分别为一厂区栗雨工业园52区3栋1楼,占地面积1001平方米;二厂区高科汽配园C区5栋A座,占地面积694平方米;三厂区中南高科智创广场14号厂房104号房,占地面积667平方米,合计面积2362.15平方米。三个厂区合计经营类别为25个类别,合计贮存能力296吨,经营能力*吨/年。经股东会决议, (略) 天元区新马工业园C区A座4栋厂房内南区东侧靠墙一跨作为四厂区,合计面积2862.15平方米,四个厂区合计合计经营类别为25个类别,合计贮存能力367吨,经营能力*吨/年。

项目现变更(扩建)二厂区和四厂区,将原HW31含铅废物经营能力由3000t/a扩至8000t/a,则合计年收集、贮存、转运能力HW31含铅废物8000t/a,一厂区和三厂区经营能力、贮存设施、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设施均未发生变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为室内装修和设备的安装,施工 期较短,其主要污染物为装修时产生的噪声和废气、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本环评不对施工期污染源和环境影响进行具体分析。

营运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各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最终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 标准后排入湘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二厂区和四厂区为HW31贮存区完整电池堆垛至于托盘上进行储存,破损电池采用耐酸带盖PVC箱盛装,并覆膜密封暂存储存,底部放置托盘。四厂区为HW08贮存区,加强车间内通排风,VOCs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和硫酸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录A表A .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相对应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对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置减震基础。②合理布置噪声源。将高噪声设备集中布设于车间中部,有效利用距离衰减。③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防治机械性能老化而以引起的噪声,从源头上消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④利用厂房隔声。生产过程中加强厂房门窗的密闭作业,减少设备运行噪声无阻挡传播。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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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万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贮运一体化变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贮运一体化变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

地址: (略) 天元 (略) 509号

邮政编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危险废物集中收贮运一体化变更(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二厂区: (略) 天元区高科汽配园C区5栋A座

四厂区: (略) 天元区新马工业园C区A座4栋厂房内南区东侧靠墙一跨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原设立3个危险废物贮存区,分别为一厂区栗雨工业园52区3栋1楼,占地面积1001平方米;二厂区高科汽配园C区5栋A座,占地面积694平方米;三厂区中南高科智创广场14号厂房104号房,占地面积667平方米,合计面积2362.15平方米。三个厂区合计经营类别为25个类别,合计贮存能力296吨,经营能力*吨/年。经股东会决议, (略) 天元区新马工业园C区A座4栋厂房内南区东侧靠墙一跨作为四厂区,合计面积2862.15平方米,四个厂区合计合计经营类别为25个类别,合计贮存能力367吨,经营能力*吨/年。

项目现变更(扩建)二厂区和四厂区,将原HW31含铅废物经营能力由3000t/a扩至8000t/a,则合计年收集、贮存、转运能力HW31含铅废物8000t/a,一厂区和三厂区经营能力、贮存设施、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设施均未发生变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为室内装修和设备的安装,施工 期较短,其主要污染物为装修时产生的噪声和废气、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本环评不对施工期污染源和环境影响进行具体分析。

营运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各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最终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 标准后排入湘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二厂区和四厂区为HW31贮存区完整电池堆垛至于托盘上进行储存,破损电池采用耐酸带盖PVC箱盛装,并覆膜密封暂存储存,底部放置托盘。四厂区为HW08贮存区,加强车间内通排风,VOCs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和硫酸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录A表A .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相对应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对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置减震基础。②合理布置噪声源。将高噪声设备集中布设于车间中部,有效利用距离衰减。③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防治机械性能老化而以引起的噪声,从源头上消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④利用厂房隔声。生产过程中加强厂房门窗的密闭作业,减少设备运行噪声无阻挡传播。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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