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四期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拟审批公示
关于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四期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拟审批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规定,经研究,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四期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排污口名称 |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四期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 |
建设地点 | (略) 西秀区华西办二桥村 |
设置单位 | (略) 水务局 |
位置 | 东经105°57′43.79″、北纬26°13′29.13″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污废水排放总量* t/a |
排水去向 | 打邦河 |
排放方式 | 连续排放 |
入河方式 | 管道 |
设置类型 | 新建 |
排放标准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mg/L) | COD≦50mg/L, *≦5mg/L, TP≦0.5mg/L,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 CODcr365t/a、NH3-N36.5t/a |
公众参与 |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规定,经研究,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四期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排污口名称 |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四期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 |
建设地点 | (略) 西秀区华西办二桥村 |
设置单位 | (略) 水务局 |
位置 | 东经105°57′43.79″、北纬26°13′29.13″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污废水排放总量* t/a |
排水去向 | 打邦河 |
排放方式 | 连续排放 |
入河方式 | 管道 |
设置类型 | 新建 |
排放标准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mg/L) | COD≦50mg/L, *≦5mg/L, TP≦0.5mg/L,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 CODcr365t/a、NH3-N36.5t/a |
公众参与 |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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