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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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思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翔安南部 (略) ( (略) - (略) )二期工程

本工 (略) 翔安区大嶝岛西北侧海域。工程起点 (略) 以东,通过桥梁跨越九溪口水闸南侧约330m外的海域,终点顺接望嶝道( (略) — (略) )。

(略) (略)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翔安南部 (略) ( (略) - (略) )二 (略) 总长约1.315km,道路设计起点接翔安南部 (略) ( (略) - (略) )一期终点,位 (略) 交叉口北侧约40m,而后设置望嶝大桥(桥长806m)上跨九溪口, (略) 辅道平面交叉后,终点顺接望嶝道( (略) — (略) )。道 (略) (略) ,标准红线宽度50m,设计速度60km/h,采用双向4车道标准建设。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市政管线、照明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主要构筑物包含:跨越九溪口水域大桥一座(桥长约806m),人行通道1座。工程总投资约*万元。施工期约32个月。

  一、工程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1)施工期悬浮泥沙入海对海水水质、沉积物环境的影响;(2)施工期悬浮泥沙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3)工程建设对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以及对滨海湿地、*域生态环境的影响;(4)施工期、运营期对声环境和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施工期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悬浮泥沙影响防治措施

  ①本项目所有海上施工如施工栈桥、平台搭建及桩基插打、拆解,桥墩桩基钢护筒、承台钢围堰建设等尽量选择低潮时施工,以减少入海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

  ②桥墩桩基施工采用钢护筒钻孔灌注桩,承台采用钢围堰施工,以减少施工悬浮泥沙的产生。

  ③钻孔灌柱 (略) 上设置钢制沉淀池,泥浆水应在钢制沉淀池内得到充分的沉淀,上清液循环使用,钻渣运至指定弃渣场。

  ④工程开挖边坡要按设计图纸要求,做好边界的测定和控制,严禁超边界开挖。开挖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冲刷附近海域造成淤积。开挖后边坡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支护,并做好周围排水设施,以利边坡稳定和水土保持。

  (2)施工机械、车辆设备冲洗废水主要含有SS、COD、石油类等水污染物,施工生产废水应由设置在施工场地的隔油、沉淀池统一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和施工机械冲洗等。

  (3)施工人员租住 (略) 沿线民宅,产生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附近 (略) ,严禁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周边海域或水体。施工场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移动厕所,通过槽车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

  (4)施工过程应严格控制海上施工作业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严禁施工栈桥、 (略) 、桥梁构筑物超出申请用海范围侵占九溪口红树林修复区;规范施工人员海上活动,加强施工人员滩涂湿地保护教育,尽量减少项目施工对工程区滩涂湿地环境的扰动与破坏。

  (5)本项目所有海上施工如施工栈桥、平台搭建及桩基插打、拆解,桥墩桩基钢护筒、承台钢围堰建设等尽量选择低潮时施工,以减少入海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

  (6)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规定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不得扰民。

  (7)高噪声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限制在7:00~12:00、14:00~22:00时间范围内,若因特殊原因需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经当地生态环境局批准。夜间尽量安排吊装等低噪声施工作业。

  (8)建议*域沿线施工期间可采取设置临时的2~3m高围挡,减轻噪声及扬尘的影响。在利用 (略) 用于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 (略) 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此外,在途经声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9)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覆盖方式进行运输,装车物料最高点不得高出车厢上沿。运输车辆的载重等应符合《 (略) 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防止超载, (略) 面破损引起运输过程颠簸遗撒。

  (10)施工场地的出入 (略) 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 (略) 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11)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指定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施工建筑废弃物可以利用的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统一收集,运送至翔安朱坑社区弃土场处置。

  (12)本工程建设施工期,应严格控制和减少施工噪音、场地扬尘以及水体污染等对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觅食生境的影响,减少对沿线区位鸟类等野生动物生态环境干扰。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教育管理,严格禁止打鸟猎鸟和猎杀其他野生动物的行为。

  (13)在施工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施工应有计划进行,避免开挖地段长期闲置暴露,遭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2、运营期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加强对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桥面清洁,及时清理桥面上积累的尘土、油污等。桥面初期雨水通过纵向管道集中排放至桥头的初雨调蓄池,沉淀净 (略) 政雨水管道。

  (2)根据工程所在海域的海洋生物种类分布特征和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结合目前人工育苗、增殖放流技术,建议采用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生态补偿。

  (3)采用低噪声改性沥 (略) 面。 (略) 绿化工作, (略) 沿线集中绿化带种植能吸声降噪的树种,以降低交通 (略) 沿线环境的影响。

  (4)运营近期、中期、远期的规划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声环境状况,为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提供依据。随着运营远期交通量的逐渐增大,一旦出现由于本项目交通噪声造成的声环境质量超标情况,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要采取进一步可行的降噪措施,如针对特定敏感点采取隔声窗、 (略) 段设置声屏障、增加绿化带宽度等。

  (5)设计时 (略) 照明规范要求,选用灯具的配光类型、布灯方式、安装高度和间距。选用截光、 (略) 灯灯具,尽量降低灯光强度。

  (6)配备洒水清扫车,定期进 (略) 面清扫; (略) (略) 面养护, (略) 保持良好运营状态。

  (7) (略) 垃圾应定期及时清扫,由市政统一收集处理。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土头或其它废旧材料应及时运往指定地点收集处理。

  三、公众参与: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思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翔安南部 (略) ( (略) - (略) )二期工程

本工 (略) 翔安区大嶝岛西北侧海域。工程起点 (略) 以东,通过桥梁跨越九溪口水闸南侧约330m外的海域,终点顺接望嶝道( (略) — (略) )。

(略) (略)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翔安南部 (略) ( (略) - (略) )二 (略) 总长约1.315km,道路设计起点接翔安南部 (略) ( (略) - (略) )一期终点,位 (略) 交叉口北侧约40m,而后设置望嶝大桥(桥长806m)上跨九溪口, (略) 辅道平面交叉后,终点顺接望嶝道( (略) — (略) )。道 (略) (略) ,标准红线宽度50m,设计速度60km/h,采用双向4车道标准建设。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市政管线、照明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主要构筑物包含:跨越九溪口水域大桥一座(桥长约806m),人行通道1座。工程总投资约*万元。施工期约32个月。

  一、工程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1)施工期悬浮泥沙入海对海水水质、沉积物环境的影响;(2)施工期悬浮泥沙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3)工程建设对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以及对滨海湿地、*域生态环境的影响;(4)施工期、运营期对声环境和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施工期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悬浮泥沙影响防治措施

  ①本项目所有海上施工如施工栈桥、平台搭建及桩基插打、拆解,桥墩桩基钢护筒、承台钢围堰建设等尽量选择低潮时施工,以减少入海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

  ②桥墩桩基施工采用钢护筒钻孔灌注桩,承台采用钢围堰施工,以减少施工悬浮泥沙的产生。

  ③钻孔灌柱 (略) 上设置钢制沉淀池,泥浆水应在钢制沉淀池内得到充分的沉淀,上清液循环使用,钻渣运至指定弃渣场。

  ④工程开挖边坡要按设计图纸要求,做好边界的测定和控制,严禁超边界开挖。开挖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冲刷附近海域造成淤积。开挖后边坡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支护,并做好周围排水设施,以利边坡稳定和水土保持。

  (2)施工机械、车辆设备冲洗废水主要含有SS、COD、石油类等水污染物,施工生产废水应由设置在施工场地的隔油、沉淀池统一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和施工机械冲洗等。

  (3)施工人员租住 (略) 沿线民宅,产生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附近 (略) ,严禁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周边海域或水体。施工场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移动厕所,通过槽车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

  (4)施工过程应严格控制海上施工作业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严禁施工栈桥、 (略) 、桥梁构筑物超出申请用海范围侵占九溪口红树林修复区;规范施工人员海上活动,加强施工人员滩涂湿地保护教育,尽量减少项目施工对工程区滩涂湿地环境的扰动与破坏。

  (5)本项目所有海上施工如施工栈桥、平台搭建及桩基插打、拆解,桥墩桩基钢护筒、承台钢围堰建设等尽量选择低潮时施工,以减少入海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

  (6)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规定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不得扰民。

  (7)高噪声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限制在7:00~12:00、14:00~22:00时间范围内,若因特殊原因需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经当地生态环境局批准。夜间尽量安排吊装等低噪声施工作业。

  (8)建议*域沿线施工期间可采取设置临时的2~3m高围挡,减轻噪声及扬尘的影响。在利用 (略) 用于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 (略) 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此外,在途经声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9)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覆盖方式进行运输,装车物料最高点不得高出车厢上沿。运输车辆的载重等应符合《 (略) 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防止超载, (略) 面破损引起运输过程颠簸遗撒。

  (10)施工场地的出入 (略) 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 (略) 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11)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指定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施工建筑废弃物可以利用的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统一收集,运送至翔安朱坑社区弃土场处置。

  (12)本工程建设施工期,应严格控制和减少施工噪音、场地扬尘以及水体污染等对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觅食生境的影响,减少对沿线区位鸟类等野生动物生态环境干扰。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教育管理,严格禁止打鸟猎鸟和猎杀其他野生动物的行为。

  (13)在施工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施工应有计划进行,避免开挖地段长期闲置暴露,遭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2、运营期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加强对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桥面清洁,及时清理桥面上积累的尘土、油污等。桥面初期雨水通过纵向管道集中排放至桥头的初雨调蓄池,沉淀净 (略) 政雨水管道。

  (2)根据工程所在海域的海洋生物种类分布特征和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结合目前人工育苗、增殖放流技术,建议采用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生态补偿。

  (3)采用低噪声改性沥 (略) 面。 (略) 绿化工作, (略) 沿线集中绿化带种植能吸声降噪的树种,以降低交通 (略) 沿线环境的影响。

  (4)运营近期、中期、远期的规划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声环境状况,为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提供依据。随着运营远期交通量的逐渐增大,一旦出现由于本项目交通噪声造成的声环境质量超标情况,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要采取进一步可行的降噪措施,如针对特定敏感点采取隔声窗、 (略) 段设置声屏障、增加绿化带宽度等。

  (5)设计时 (略) 照明规范要求,选用灯具的配光类型、布灯方式、安装高度和间距。选用截光、 (略) 灯灯具,尽量降低灯光强度。

  (6)配备洒水清扫车,定期进 (略) 面清扫; (略) (略) 面养护, (略) 保持良好运营状态。

  (7) (略) 垃圾应定期及时清扫,由市政统一收集处理。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土头或其它废旧材料应及时运往指定地点收集处理。

  三、公众参与: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思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翔安南部 (略) ( (略) - (略) )二期工程

本工 (略) 翔安区大嶝岛西北侧海域。工程起点 (略) 以东,通过桥梁跨越九溪口水闸南侧约330m外的海域,终点顺接望嶝道( (略) — (略) )。

(略) (略)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翔安南部 (略) ( (略) - (略) )二 (略) 总长约1.315km,道路设计起点接翔安南部 (略) ( (略) - (略) )一期终点,位 (略) 交叉口北侧约40m,而后设置望嶝大桥(桥长806m)上跨九溪口, (略) 辅道平面交叉后,终点顺接望嶝道( (略) — (略) )。道 (略) (略) ,标准红线宽度50m,设计速度60km/h,采用双向4车道标准建设。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市政管线、照明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主要构筑物包含:跨越九溪口水域大桥一座(桥长约806m),人行通道1座。工程总投资约*万元。施工期约32个月。

  一、工程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1)施工期悬浮泥沙入海对海水水质、沉积物环境的影响;(2)施工期悬浮泥沙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3)工程建设对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以及对滨海湿地、*域生态环境的影响;(4)施工期、运营期对声环境和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施工期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悬浮泥沙影响防治措施

  ①本项目所有海上施工如施工栈桥、平台搭建及桩基插打、拆解,桥墩桩基钢护筒、承台钢围堰建设等尽量选择低潮时施工,以减少入海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

  ②桥墩桩基施工采用钢护筒钻孔灌注桩,承台采用钢围堰施工,以减少施工悬浮泥沙的产生。

  ③钻孔灌柱 (略) 上设置钢制沉淀池,泥浆水应在钢制沉淀池内得到充分的沉淀,上清液循环使用,钻渣运至指定弃渣场。

  ④工程开挖边坡要按设计图纸要求,做好边界的测定和控制,严禁超边界开挖。开挖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冲刷附近海域造成淤积。开挖后边坡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支护,并做好周围排水设施,以利边坡稳定和水土保持。

  (2)施工机械、车辆设备冲洗废水主要含有SS、COD、石油类等水污染物,施工生产废水应由设置在施工场地的隔油、沉淀池统一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和施工机械冲洗等。

  (3)施工人员租住 (略) 沿线民宅,产生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附近 (略) ,严禁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周边海域或水体。施工场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移动厕所,通过槽车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

  (4)施工过程应严格控制海上施工作业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严禁施工栈桥、 (略) 、桥梁构筑物超出申请用海范围侵占九溪口红树林修复区;规范施工人员海上活动,加强施工人员滩涂湿地保护教育,尽量减少项目施工对工程区滩涂湿地环境的扰动与破坏。

  (5)本项目所有海上施工如施工栈桥、平台搭建及桩基插打、拆解,桥墩桩基钢护筒、承台钢围堰建设等尽量选择低潮时施工,以减少入海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

  (6)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规定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不得扰民。

  (7)高噪声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限制在7:00~12:00、14:00~22:00时间范围内,若因特殊原因需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经当地生态环境局批准。夜间尽量安排吊装等低噪声施工作业。

  (8)建议*域沿线施工期间可采取设置临时的2~3m高围挡,减轻噪声及扬尘的影响。在利用 (略) 用于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 (略) 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此外,在途经声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9)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覆盖方式进行运输,装车物料最高点不得高出车厢上沿。运输车辆的载重等应符合《 (略) 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防止超载, (略) 面破损引起运输过程颠簸遗撒。

  (10)施工场地的出入 (略) 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 (略) 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11)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指定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施工建筑废弃物可以利用的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统一收集,运送至翔安朱坑社区弃土场处置。

  (12)本工程建设施工期,应严格控制和减少施工噪音、场地扬尘以及水体污染等对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觅食生境的影响,减少对沿线区位鸟类等野生动物生态环境干扰。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教育管理,严格禁止打鸟猎鸟和猎杀其他野生动物的行为。

  (13)在施工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施工应有计划进行,避免开挖地段长期闲置暴露,遭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2、运营期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加强对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桥面清洁,及时清理桥面上积累的尘土、油污等。桥面初期雨水通过纵向管道集中排放至桥头的初雨调蓄池,沉淀净 (略) 政雨水管道。

  (2)根据工程所在海域的海洋生物种类分布特征和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结合目前人工育苗、增殖放流技术,建议采用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生态补偿。

  (3)采用低噪声改性沥 (略) 面。 (略) 绿化工作, (略) 沿线集中绿化带种植能吸声降噪的树种,以降低交通 (略) 沿线环境的影响。

  (4)运营近期、中期、远期的规划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声环境状况,为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提供依据。随着运营远期交通量的逐渐增大,一旦出现由于本项目交通噪声造成的声环境质量超标情况,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要采取进一步可行的降噪措施,如针对特定敏感点采取隔声窗、 (略) 段设置声屏障、增加绿化带宽度等。

  (5)设计时 (略) 照明规范要求,选用灯具的配光类型、布灯方式、安装高度和间距。选用截光、 (略) 灯灯具,尽量降低灯光强度。

  (6)配备洒水清扫车,定期进 (略) 面清扫; (略) (略) 面养护, (略) 保持良好运营状态。

  (7) (略) 垃圾应定期及时清扫,由市政统一收集处理。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土头或其它废旧材料应及时运往指定地点收集处理。

  三、公众参与: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思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翔安南部 (略) ( (略) - (略) )二期工程

本工 (略) 翔安区大嶝岛西北侧海域。工程起点 (略) 以东,通过桥梁跨越九溪口水闸南侧约330m外的海域,终点顺接望嶝道( (略) — (略) )。

(略) (略)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翔安南部 (略) ( (略) - (略) )二 (略) 总长约1.315km,道路设计起点接翔安南部 (略) ( (略) - (略) )一期终点,位 (略) 交叉口北侧约40m,而后设置望嶝大桥(桥长806m)上跨九溪口, (略) 辅道平面交叉后,终点顺接望嶝道( (略) — (略) )。道 (略) (略) ,标准红线宽度50m,设计速度60km/h,采用双向4车道标准建设。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市政管线、照明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主要构筑物包含:跨越九溪口水域大桥一座(桥长约806m),人行通道1座。工程总投资约*万元。施工期约32个月。

  一、工程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1)施工期悬浮泥沙入海对海水水质、沉积物环境的影响;(2)施工期悬浮泥沙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3)工程建设对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以及对滨海湿地、*域生态环境的影响;(4)施工期、运营期对声环境和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施工期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悬浮泥沙影响防治措施

  ①本项目所有海上施工如施工栈桥、平台搭建及桩基插打、拆解,桥墩桩基钢护筒、承台钢围堰建设等尽量选择低潮时施工,以减少入海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

  ②桥墩桩基施工采用钢护筒钻孔灌注桩,承台采用钢围堰施工,以减少施工悬浮泥沙的产生。

  ③钻孔灌柱 (略) 上设置钢制沉淀池,泥浆水应在钢制沉淀池内得到充分的沉淀,上清液循环使用,钻渣运至指定弃渣场。

  ④工程开挖边坡要按设计图纸要求,做好边界的测定和控制,严禁超边界开挖。开挖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冲刷附近海域造成淤积。开挖后边坡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支护,并做好周围排水设施,以利边坡稳定和水土保持。

  (2)施工机械、车辆设备冲洗废水主要含有SS、COD、石油类等水污染物,施工生产废水应由设置在施工场地的隔油、沉淀池统一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和施工机械冲洗等。

  (3)施工人员租住 (略) 沿线民宅,产生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附近 (略) ,严禁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周边海域或水体。施工场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移动厕所,通过槽车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

  (4)施工过程应严格控制海上施工作业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严禁施工栈桥、 (略) 、桥梁构筑物超出申请用海范围侵占九溪口红树林修复区;规范施工人员海上活动,加强施工人员滩涂湿地保护教育,尽量减少项目施工对工程区滩涂湿地环境的扰动与破坏。

  (5)本项目所有海上施工如施工栈桥、平台搭建及桩基插打、拆解,桥墩桩基钢护筒、承台钢围堰建设等尽量选择低潮时施工,以减少入海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

  (6)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规定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不得扰民。

  (7)高噪声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限制在7:00~12:00、14:00~22:00时间范围内,若因特殊原因需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经当地生态环境局批准。夜间尽量安排吊装等低噪声施工作业。

  (8)建议*域沿线施工期间可采取设置临时的2~3m高围挡,减轻噪声及扬尘的影响。在利用 (略) 用于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 (略) 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此外,在途经声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9)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覆盖方式进行运输,装车物料最高点不得高出车厢上沿。运输车辆的载重等应符合《 (略) 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防止超载, (略) 面破损引起运输过程颠簸遗撒。

  (10)施工场地的出入 (略) 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 (略) 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11)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指定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施工建筑废弃物可以利用的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统一收集,运送至翔安朱坑社区弃土场处置。

  (12)本工程建设施工期,应严格控制和减少施工噪音、场地扬尘以及水体污染等对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觅食生境的影响,减少对沿线区位鸟类等野生动物生态环境干扰。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教育管理,严格禁止打鸟猎鸟和猎杀其他野生动物的行为。

  (13)在施工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施工应有计划进行,避免开挖地段长期闲置暴露,遭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2、运营期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加强对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桥面清洁,及时清理桥面上积累的尘土、油污等。桥面初期雨水通过纵向管道集中排放至桥头的初雨调蓄池,沉淀净 (略) 政雨水管道。

  (2)根据工程所在海域的海洋生物种类分布特征和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结合目前人工育苗、增殖放流技术,建议采用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生态补偿。

  (3)采用低噪声改性沥 (略) 面。 (略) 绿化工作, (略) 沿线集中绿化带种植能吸声降噪的树种,以降低交通 (略) 沿线环境的影响。

  (4)运营近期、中期、远期的规划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声环境状况,为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提供依据。随着运营远期交通量的逐渐增大,一旦出现由于本项目交通噪声造成的声环境质量超标情况,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要采取进一步可行的降噪措施,如针对特定敏感点采取隔声窗、 (略) 段设置声屏障、增加绿化带宽度等。

  (5)设计时 (略) 照明规范要求,选用灯具的配光类型、布灯方式、安装高度和间距。选用截光、 (略) 灯灯具,尽量降低灯光强度。

  (6)配备洒水清扫车,定期进 (略) 面清扫; (略) (略) 面养护, (略) 保持良好运营状态。

  (7) (略) 垃圾应定期及时清扫,由市政统一收集处理。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土头或其它废旧材料应及时运往指定地点收集处理。

  三、公众参与: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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