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集中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2020
关于《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集中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2020
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期间,对《 (略) 大兴区长子营镇集中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街区)(2020 年-2035 年)》(草案) (略) 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反馈意见8条(存在两条相似意见,归纳为意见六统一回复)。经研究,现将有关采纳情况通告说明如下:
一、公示反馈意见:建议在长子营镇集中建设区增加商业配套、交通配套,增加商品房地块供应。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 * 街区作为长子营镇镇中心区,聚焦长子营镇建设高品质镇区的发展目标,优化建设用地功能结构,完善配套设施支撑体系,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建设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的镇中心区。街区将提升整体设施服务水平与吸引力,在满足基础配套需求基础上,推动具有个性化的品质提升型公服配套建设, (略) 网系统和公共停车系统,营造功能复合的活力镇区氛围。街区内充分考虑本地居民居住改善需求及产业园就业人员的外来置业需求,预留了充足的居住配套空间,为建成“大兴宜居宜业品质生活特色镇区”提供规划支撑。
镇政府意见:采纳公众和设计单位意见,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划居住用地,配套完善三大设施,提升镇中心区居住生活品质。
二、公示反馈意见:建议把上下长子营也划为集中建设区。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规划依据《 (略)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相关要求,落实《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和《大兴区长子营镇国土空间规划(2019年—2035年)》关于集中建设区的范围的要求,传导上位规划相关内容,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上位规划,本次规划编制的镇中心区(*街区)主要包括靳七营和沁水营两村,上长子营和下长子营不在本次编制范围内。
镇政府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三、公示反馈意见:规划方案是否到2035年建设完成。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规划期限为2020 年至2035 年,近期规划年限至2025年。本次规划建议依据区域内用地功能构成,结合规划实施时序统筹分步推进后续规划实施。围绕“七有”、“五性”需求,以保障民生增强群众获得感为目标,统筹推进三大设施建设实施,优先将与民生、环境提升关联度大的项目纳入近期实施任务。
镇政府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具体建设时序以实施计划为准。
四、公示反馈意见:建议配置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卫生服务中心。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落实“构建覆盖城乡、服务均等的健康服务体系”的要求,根据《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京卫妇社字[2006]2号),“原则上,每个乡镇规划设置1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规划结合《大兴区长子营镇国土空间规划(2019年—2035年)》关于医疗卫生设施配置要求,保留现状长 (略) 。进一步结合《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号)要求,在街区内增加社区卫生服务站2处,满足街区医疗卫生设施需求。
镇政府意见:采纳双方意见。充分考虑长子营镇公服配套短板,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配建医疗卫生设施。
五、公示反馈意见:建议取消建设规划长子营镇的计划,保持现状或合并到采育。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长子营镇是大兴区构建“多点” (略) 空间结构的东南部重要节点,是完善新城-镇-新型农村社区的现代城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子营镇中心区的建设发展是落实区域职能、服务周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配套水平、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需要。规划以长子营生态文化底蕴梳理为基础,挖掘生态潜力,传承凤河文化,精细化设计,力争将长子营缔造为“生态优、文化兴”的凤河之畔魅力小镇。
镇政府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六、公示反馈意见:留民营村后期是否有拆迁的可能。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留民营村在本次* 街区规划范围之外,不属于本次规划内容。
镇政府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具体情况以实施计划为准。
七、公示反馈意见:沁水营村何时能上楼。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规划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城乡统筹发展任务,针对规划范围涉及的村庄沁水营村和靳七营村,提出资源和任务统筹要求,预留了沁水营村和靳七营村安置用地。具体的村庄拆迁安置及开发建设工作,还需结合每年的实施计划逐步确定研究。
镇政府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关于城镇集建型村庄的规划实施工作,以具体实施计划为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4年8月16日
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期间,对《 (略) 大兴区长子营镇集中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街区)(2020 年-2035 年)》(草案) (略) 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反馈意见8条(存在两条相似意见,归纳为意见六统一回复)。经研究,现将有关采纳情况通告说明如下:
一、公示反馈意见:建议在长子营镇集中建设区增加商业配套、交通配套,增加商品房地块供应。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 * 街区作为长子营镇镇中心区,聚焦长子营镇建设高品质镇区的发展目标,优化建设用地功能结构,完善配套设施支撑体系,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建设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的镇中心区。街区将提升整体设施服务水平与吸引力,在满足基础配套需求基础上,推动具有个性化的品质提升型公服配套建设, (略) 网系统和公共停车系统,营造功能复合的活力镇区氛围。街区内充分考虑本地居民居住改善需求及产业园就业人员的外来置业需求,预留了充足的居住配套空间,为建成“大兴宜居宜业品质生活特色镇区”提供规划支撑。
镇政府意见:采纳公众和设计单位意见,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划居住用地,配套完善三大设施,提升镇中心区居住生活品质。
二、公示反馈意见:建议把上下长子营也划为集中建设区。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规划依据《 (略)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相关要求,落实《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和《大兴区长子营镇国土空间规划(2019年—2035年)》关于集中建设区的范围的要求,传导上位规划相关内容,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上位规划,本次规划编制的镇中心区(*街区)主要包括靳七营和沁水营两村,上长子营和下长子营不在本次编制范围内。
镇政府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三、公示反馈意见:规划方案是否到2035年建设完成。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规划期限为2020 年至2035 年,近期规划年限至2025年。本次规划建议依据区域内用地功能构成,结合规划实施时序统筹分步推进后续规划实施。围绕“七有”、“五性”需求,以保障民生增强群众获得感为目标,统筹推进三大设施建设实施,优先将与民生、环境提升关联度大的项目纳入近期实施任务。
镇政府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具体建设时序以实施计划为准。
四、公示反馈意见:建议配置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卫生服务中心。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落实“构建覆盖城乡、服务均等的健康服务体系”的要求,根据《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京卫妇社字[2006]2号),“原则上,每个乡镇规划设置1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规划结合《大兴区长子营镇国土空间规划(2019年—2035年)》关于医疗卫生设施配置要求,保留现状长 (略) 。进一步结合《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号)要求,在街区内增加社区卫生服务站2处,满足街区医疗卫生设施需求。
镇政府意见:采纳双方意见。充分考虑长子营镇公服配套短板,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配建医疗卫生设施。
五、公示反馈意见:建议取消建设规划长子营镇的计划,保持现状或合并到采育。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长子营镇是大兴区构建“多点” (略) 空间结构的东南部重要节点,是完善新城-镇-新型农村社区的现代城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子营镇中心区的建设发展是落实区域职能、服务周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配套水平、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需要。规划以长子营生态文化底蕴梳理为基础,挖掘生态潜力,传承凤河文化,精细化设计,力争将长子营缔造为“生态优、文化兴”的凤河之畔魅力小镇。
镇政府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六、公示反馈意见:留民营村后期是否有拆迁的可能。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留民营村在本次* 街区规划范围之外,不属于本次规划内容。
镇政府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具体情况以实施计划为准。
七、公示反馈意见:沁水营村何时能上楼。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规划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城乡统筹发展任务,针对规划范围涉及的村庄沁水营村和靳七营村,提出资源和任务统筹要求,预留了沁水营村和靳七营村安置用地。具体的村庄拆迁安置及开发建设工作,还需结合每年的实施计划逐步确定研究。
镇政府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关于城镇集建型村庄的规划实施工作,以具体实施计划为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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