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拟撤回河北山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拟撤回河北山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复查结果的通报》(2024-168)中的核查结果,河北 (略) 等3家建筑业企业整改复查结果为“不合格”。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拟撤回河北 (略) 等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天。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复查不合格企业,依法撤回并注销其不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公示期间,企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企业公章,书面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向我局审批七科(联系电话0311-*)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 (略) 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 (略) 政务服务中心1104室)
公示期间, (略) 住建局复查结果存在异议的, (略) 住建局提出,我局不予受理。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16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复查结果的通报》(2024-168)中的核查结果,河北 (略) 等3家建筑业企业整改复查结果为“不合格”。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拟撤回河北 (略) 等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天。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复查不合格企业,依法撤回并注销其不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公示期间,企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企业公章,书面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向我局审批七科(联系电话0311-*)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 (略) 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 (略) 政务服务中心1104室)
公示期间, (略) 住建局复查结果存在异议的, (略) 住建局提出,我局不予受理。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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