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中海海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小区8#地块变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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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中海海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小区8#地块变更的公示

兰州中海海 (略) 向我局报送了位于七 (略) 66号电机厂住宅小区项目(8#地块)变更申请,该项目于2020年2月2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兰规建字*-137号),现拟对如下内容进行调整:

(1)住宅调整:住宅建筑面积增加3596.50㎡,户型面积103/115/125/130/150㎡调整为107/118/142㎡,户均面积由132㎡调整为116㎡;户型面积减小,楼栋数相应增加,规划由原5栋住宅塔楼调整为6栋住宅塔楼;庭院花园内住宅层数增加,景观户数最大化。

(2)商业调整:商业建筑面积减少3576.50㎡,降低北侧场地高差,取消北侧商业、取消东侧商业,南侧商业调整为一层,用地西南角结用地 (略) 广场, (略) 开放空间。

(3)优化完善了绿化景观、机动车、人行、消防出入口等设计,方案调整后容积率不变、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均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按有关程序将设计方案总平面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书面反馈(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届满5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证明该项目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附图:项目总平面设计图(本公示内容及图纸仅用于征求意见,最终以我局正式审批意见为准。)

公示日期: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7日

公示形式:市自 (略) 站公示、现场公示

建设单位:兰州中海海 (略)

设计单位:甘肃省建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127号

联系电话:0931-* *


原方案


现方案


兰州中海海 (略) 向我局报送了位于七 (略) 66号电机厂住宅小区项目(8#地块)变更申请,该项目于2020年2月2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兰规建字*-137号),现拟对如下内容进行调整:

(1)住宅调整:住宅建筑面积增加3596.50㎡,户型面积103/115/125/130/150㎡调整为107/118/142㎡,户均面积由132㎡调整为116㎡;户型面积减小,楼栋数相应增加,规划由原5栋住宅塔楼调整为6栋住宅塔楼;庭院花园内住宅层数增加,景观户数最大化。

(2)商业调整:商业建筑面积减少3576.50㎡,降低北侧场地高差,取消北侧商业、取消东侧商业,南侧商业调整为一层,用地西南角结用地 (略) 广场, (略) 开放空间。

(3)优化完善了绿化景观、机动车、人行、消防出入口等设计,方案调整后容积率不变、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均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按有关程序将设计方案总平面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书面反馈(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届满5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证明该项目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附图:项目总平面设计图(本公示内容及图纸仅用于征求意见,最终以我局正式审批意见为准。)

公示日期: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7日

公示形式:市自 (略) 站公示、现场公示

建设单位:兰州中海海 (略)

设计单位:甘肃省建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127号

联系电话:0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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