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4年8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4年8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公告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 (略) 吴兴区南太湖南苑西区B幢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 (略) (略) 新增年产* (略) 面铺装材料项目 | (略) 吴兴区埭溪镇 (略) *-3号 | 浙 (略) (略) | 浙 (略) (略) 原名湖州浩 (略) ,本项目投资*元,利用自有土地17.4亩,对原有湖州浩 (略) 年产*吨生产线和年回收利用*吨废旧沥青项目实施技改,淘汰原有项目全部生产设备,更换成节能环保型生产设备。依托更换生产设备及相关新增配套设施,在原有产能的基础上,新增年产* (略) 面铺装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 (略) 面铺装材料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污水厂清运;其余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喷淋、地面冲洗等。 2、废气:(1)运输扬尘 G1 企业拟通过采 (略) 硬化, (略) 面定时洒水和清扫,运输 (略) 进行冲洗,严格限制汽车超载超速等措施后,可减少车辆运输扬尘。 (2)卸料扬尘 G2 骨料堆场卸料前和卸料过程中洒水降尘等措施,无组织排放。 (3)骨料堆棚产生的粉尘 G3 骨料堆场通过堆场密闭、 (略) 等防尘措施,基本沉降于堆场内,外溢排放量极少。 (4)废沥青混凝土粉尘 G4 废沥青混凝土破碎、筛分工序均在封闭设备内,仅上料时会产生粉尘,料斗上方加装防尘罩配备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TA001) ,经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DA001,18米高) 。 (5)给料系统粉尘 G5 ①装载机下料至冷料斗产生的粉尘 企业将骨料(新料、破碎料)堆场利用装载机下料至给料机 (冷料仓) 区域作为冷料区域,给料机 (冷料仓) 顶部设有废气收集装置,料仓口形成一定程度的负压状态,配备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TA001) ,经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DA001,15米高)。 ②给料机下料后到进入烘干炉前产生的粉尘 骨料经管式带状输送机进入烘干炉,在输送带交汇处,由于皮带机卸料存在高度差,物料抛洒容易产生扬尘,通过加装带有吸灰功能的防尘罩,经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TA001)收集、处理,尾气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1,18米高)。 (6)烘干炉废气 G6 烘干炉在运行过程中处于密闭状态,两个烘干筒废气引至同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TA001)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1,18米高)。 (7)矿粉筒仓呼吸废气 G7 矿粉筒仓(回粉仓)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筒仓仓顶呼吸口无组织排放。 (8)储罐呼吸废气 G8 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冷凝碱性湿式除烟气装置(TA002)+导热油炉燃烧器直接燃烧处理,尾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DA002,15米高) 。 (9)卸沥青废气 G9 槽罐顶部设有吸气口,虚接废气收集管道,并与G8共用一套冷凝碱性湿式除烟气装置(TA002)+导热油炉燃烧器直接燃烧,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DA002,15米高) 。 (10)筛分粉尘 G10 建设单位对提升机、振动筛钢架式封闭结构上设置管道与除尘器相连,进行负压收集,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尾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DA001,18米高)。 (11)产品卸料口废气 G11 在进行产品装车卸料时,关闭接料通道内进出口卷闸门,通过废气处理设施风机作用,形成负压,在卸料口附近、接料通道进出口处均设置吸气口,废气经新料烘干筒燃烧器直接燃烧处理后再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1,18米高)。 (12)废沥青混凝土烘干废气 G12 烘干废气经管道直连,利用引风机引入新料烘干筒燃烧器直接燃烧处理后再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2,20米高)。 (13)导热油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G13 配置低氮燃烧器,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14)沥青烟燃烧尾气 G14 沥青烟经燃烧器燃烧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主楼沥青烟经DA001,18米高;罐区沥青烟经DA002,15米高)。 3、固废:业主已设置1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在转交及运送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5号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确保危废安全转移运输。在危废储存过程中,严禁将危险废物随意露天堆放,危废收集桶或箱应置于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进行“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六防处理。 4、噪声: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合理布置设备位置;车间安装隔声门窗。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公告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 (略) 吴兴区南太湖南苑西区B幢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 (略) (略) 新增年产* (略) 面铺装材料项目 | (略) 吴兴区埭溪镇 (略) *-3号 | 浙 (略) (略) | 浙 (略) (略) 原名湖州浩 (略) ,本项目投资*元,利用自有土地17.4亩,对原有湖州浩 (略) 年产*吨生产线和年回收利用*吨废旧沥青项目实施技改,淘汰原有项目全部生产设备,更换成节能环保型生产设备。依托更换生产设备及相关新增配套设施,在原有产能的基础上,新增年产* (略) 面铺装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 (略) 面铺装材料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污水厂清运;其余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喷淋、地面冲洗等。 2、废气:(1)运输扬尘 G1 企业拟通过采 (略) 硬化, (略) 面定时洒水和清扫,运输 (略) 进行冲洗,严格限制汽车超载超速等措施后,可减少车辆运输扬尘。 (2)卸料扬尘 G2 骨料堆场卸料前和卸料过程中洒水降尘等措施,无组织排放。 (3)骨料堆棚产生的粉尘 G3 骨料堆场通过堆场密闭、 (略) 等防尘措施,基本沉降于堆场内,外溢排放量极少。 (4)废沥青混凝土粉尘 G4 废沥青混凝土破碎、筛分工序均在封闭设备内,仅上料时会产生粉尘,料斗上方加装防尘罩配备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TA001) ,经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DA001,18米高) 。 (5)给料系统粉尘 G5 ①装载机下料至冷料斗产生的粉尘 企业将骨料(新料、破碎料)堆场利用装载机下料至给料机 (冷料仓) 区域作为冷料区域,给料机 (冷料仓) 顶部设有废气收集装置,料仓口形成一定程度的负压状态,配备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TA001) ,经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DA001,15米高)。 ②给料机下料后到进入烘干炉前产生的粉尘 骨料经管式带状输送机进入烘干炉,在输送带交汇处,由于皮带机卸料存在高度差,物料抛洒容易产生扬尘,通过加装带有吸灰功能的防尘罩,经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TA001)收集、处理,尾气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1,18米高)。 (6)烘干炉废气 G6 烘干炉在运行过程中处于密闭状态,两个烘干筒废气引至同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TA001)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1,18米高)。 (7)矿粉筒仓呼吸废气 G7 矿粉筒仓(回粉仓)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筒仓仓顶呼吸口无组织排放。 (8)储罐呼吸废气 G8 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冷凝碱性湿式除烟气装置(TA002)+导热油炉燃烧器直接燃烧处理,尾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DA002,15米高) 。 (9)卸沥青废气 G9 槽罐顶部设有吸气口,虚接废气收集管道,并与G8共用一套冷凝碱性湿式除烟气装置(TA002)+导热油炉燃烧器直接燃烧,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DA002,15米高) 。 (10)筛分粉尘 G10 建设单位对提升机、振动筛钢架式封闭结构上设置管道与除尘器相连,进行负压收集,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尾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DA001,18米高)。 (11)产品卸料口废气 G11 在进行产品装车卸料时,关闭接料通道内进出口卷闸门,通过废气处理设施风机作用,形成负压,在卸料口附近、接料通道进出口处均设置吸气口,废气经新料烘干筒燃烧器直接燃烧处理后再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1,18米高)。 (12)废沥青混凝土烘干废气 G12 烘干废气经管道直连,利用引风机引入新料烘干筒燃烧器直接燃烧处理后再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2,20米高)。 (13)导热油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G13 配置低氮燃烧器,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14)沥青烟燃烧尾气 G14 沥青烟经燃烧器燃烧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主楼沥青烟经DA001,18米高;罐区沥青烟经DA002,15米高)。 3、固废:业主已设置1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在转交及运送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5号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确保危废安全转移运输。在危废储存过程中,严禁将危险废物随意露天堆放,危废收集桶或箱应置于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进行“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六防处理。 4、噪声: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合理布置设备位置;车间安装隔声门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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